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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民主持公道?

时间:2025-07-16

涉及单位:永兴县巿场监管局、永兴县国家税务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几年前,永兴海汇置业有限公司为卖出建好的门面等物业,利用虚假的商业门面装修,显示“生意红火”,众多人买门面(市场监管、税务可查实其前期招商所开业的门面,绝大部分都是假租凭合同,可查各门面租金付款流水,一下水落石出)。同时,以所谓的高价返租套路,承诺买门面的业主,返租10年(用10年返租价格表欺骗业主),真正签返租合同时,用深奥的文字游戏使自己一两年就金蝉脱壳,把众多奔着返租之利的业主坑得很惨,返租两三年就不返租了,害得业主的门面都租不出去,能租的价格都很低,损失惨重。由此海汇置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闹了几年才消停。

业主买门面后,永兴海汇置业有限公司不顾大量门面租不出去、自身物业完全不达标的现实,想尽办法从关门的门面中榨取剩余价值,即收高额物业费。他自己知道收不上,于2023年进行所谓的公开招标物业公司,由湖南泽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每年1593万元的价格中标,真是天价物业费!有谁能相信早已死气沉沉的永兴海汇国际商贸城能创造1500多万元的物业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所以恳请永兴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查实一下湖南泽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不是以每年1593万元的中标价,实际支付给了永兴海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是不是按这个数额缴纳了税款,一查到底!而且,湖南泽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了2年多,很少向业主催缴物业费,今年6月开始,突然向绝大多数业主发去所谓的催缴律师函,自己扛了2年(每年自掏1593万元给海汇置业),也极不符合常理,哪有这样的物业公司?海汇置业就没有虚假招标、欺凌业主之嫌?这几年来,海汇置业及现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等创造的收入,从未公示公开,是否构成了侵占公共资产收益之嫌?代收的水费、自收的物业费,以收据代发票,以各种理由不给业主正式发票,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也请相关部门一一查实,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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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兴县委网信办 2025-07-28 10:48:26

    网友: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核实,泽宇物业公司向我局工作人员提供了《永兴县海汇国际商贸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泽宇物业公司向产权人或业主收取物业费,合同中并未涉及1590万元物业费相关事宜。对于您提出的缴纳物业费未开具发票情况,泽宇公司表示,其未收到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因此未开具发票,如果已缴纳物业费,该公司会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水费为代收,物业公司向业主抄表计算收取相应水费后,自来水公司向物业公司开具发票,若业主需要发票,物业公司可开具转售发票给业主。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536517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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