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6
涉及单位:湘乡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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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
1. 魏小芳(及家庭成员),住湘乡市梅桥镇酒铺村
2. 胡健(魏小芳父亲亲姨表)
请求事项:
1. 依法对魏小芳及其家人涉嫌寻衅滋事、获取国家资金(扶贫、五保、医疗救助等)、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立案侦查
2. 对湘乡市梅桥镇派出所在处理魏小芳相关案件中存在的伪造/篡改证据、程序违法、处罚失当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是否因魏小芳亲属胡健的影响力存在包庇、纵容行为及“保护伞”;
3. 彻查魏小芳家庭与当地基层部门(尤其是胡健曾任职的梅桥派出所,及魏小芳亲姑表王小虎任职的湘乡自然资源局等相关系统)可能存在的利益勾连、不正当关系,追究包括胡健在内的相关人员责任。
1. 恶意报复行为:2022年6月12日,魏小芳因我家支持村镇公共修路工程、举报其家庭违规享受五保等问题,纠集十余人蓄意寻衅滋事。当日,政府、公安机关等数十人在场的情况下,于梅桥镇人民政府信访办李亮通知我女儿魏金花回娘家必经的封闭施工路段,魏小芳等人将其拦截、辱骂、围堵,魏小芳之母陈秀英持械打伤我女儿并威胁“要打死你这个**”。魏小芳还强占施工权,将我家唯一出进路硬化成更危险状态,事后散布谣言称我家“占国家几万元修30米水泥路”。陈秀英在询问笔录中承认系“故意制造事端报复”,并非派出所所称的“纠纷”或“自首”,行为具组织性和报复性。
2. 司法程序存疑:胡健曾为梅桥派出所所长,该派出所在处理该案时,未对我女儿履行法定程序,涉嫌伪造、篡改证据,导致行政诉讼中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仅对魏小芳母亲罚款200元且真实性存疑,处理明显失公,不排除因胡健影响“降格处理”、利用职权包庇。
3. 强堵出行路口:魏小芳虚构“我家修路挖其家山”,多次强堵我家唯一出进路口,严重阻碍通行,致多次出行和行车危险,蓄意扰乱正常生活秩序,显见寻衅滋事恶意。
1. 违规享受“五保户”待遇:魏小芳家庭以“假五保户”身份。2012年胡健任梅桥派出所所长期间,魏小芳父亲以“无人赡养、无劳动能力、病魔缠身”获批五保户,但实际家庭经济状况与其不符,有妻子及3个成年女儿、村集体一户两宅(基本农田建洋房)、百万豪车、大量黄金首饰等。当地基层部门视而不见
2. 危房改造补贴:魏小芳父亲魏绪绿利用应拆老宅,虚构“危房”事实,2016年获得危房改造补贴1.2万元。按协议老宅应拆复耕后方可建新,但其家2014年已在基本农田建洋房,仍获补贴且无验收材料,审批失职,不排除因打招呼违规通过。
3. 医疗救助资金:魏绪绿虚构病情、伪造医疗材料,逃避医保缴纳。相关部门未核查其经济状况与救助条件的矛盾,放任其违规获利。
1. 恶意虚假报案:魏小芳以无依据的“地界争议”报警,实则滥用警力、强占土地,还在村民群煽动他人攻击我家。因胡健曾为当地派出所所长,其报假警未被追究,反借“合法报警”持续侵占土地、骚扰报复,符合“村霸”特征。
2. 违规注册农场:魏小芳(笔迹为证)利用应拆老宅,凭村委会虚假证明,以其父“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多病缠身”(与事实矛盾)注册“梅桥镇录筑农场”。老宅本应拆复耕,却被违规用作农场用地且无审批,2024年5月20日获营业执照,次日才提交申请,村委会协同舞弊,市场监管局及镇政府监管缺失。
3. 借公共名义谋私:魏绪绿以“修建村会车道”名义,促使村镇动用公款挖山毁林,为其违规养殖场修专用通道,相关部门以解决我信访为由掩盖源。
4. 强占土地与破坏农田:魏小芳一家占两宅基地,长期强抢强要,毁山毁林、毁基本农田,致我家用于生活保障的基本农田20余年无法耕种,严重侵害合法权益及集体利益。
1. 魏小芳公然煽动村民,指使他人虚构事实、伪造证言,歪曲违法真相,干扰调查,压制我家及村民。
2. 魏小芳长期在村民群发布不实言论,侮辱诽谤我家,多次涉及未成年孩子,言论显“有靠山、与干部有不正当关系”的嚣张。致我家权益受损,还对我领养的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村民因忌惮而敢怒不敢言。
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及梅桥派出所处理上述问题时,事实认定不清、答复矛盾、掩盖事实、偏袒违规方。胡健任职与魏小芳父亲五保获批时间重合,魏小芳家长期嚣张及违规获利
恳请依法立案侦查,彻查违法事实及背后“保护伞”,维护公平正义。
谷秋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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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通过信访、举报等途径反映梅桥派出所案件办理不公的问题经我局核查,梅桥派出所在办理该案中无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该案经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我局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前期我局就此问题多次与您沟通反馈,希望您在提供新的证据的基础上向我局警务督察部门反映。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湘乡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