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0
涉及单位:房产局和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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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老百姓,东拼西凑花了一生的血汗钱本在小区按揭买了一套房,如下有几个问题给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我们书香苑小区有一栋21层的电梯房和一栋7层的楼梯房,现居住业主100多户,不可思议的是,小区竟然没有大门。现在供业主进出的大门,被开发商找关系,被规划局和房产局改成了门面,有一次我开车出大门,由于砌墙导致视线的原因撞上了一辆自行车,万幸的事人员没有受伤,我私自出了200元作为赔偿,200块钱虽然不多,但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在37,38度的高温下需要做一天小工,才能赚的200块的血汗钱,目前以出几起交通事故,做为业主车辆进出和人行共用的一个单行道,安全隐患非常大。现迫切申请解决小区有车辆入口和出口的分车道,有业主独立的人行道问题。理由如下:
1、现在小区业主担忧,一旦发生火灾,无消防通道可供救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严重。
2、因小区大门无车辆入口、出囗分开道,视线遮挡严重,已经出现业主车辆碰伤事故,业主无奈自费陪偿,造成了个人经济损失。如果不解决,人身伤亡事故安全隐患很大。
3、小区大门前面全部规划为门面,后面和左邻右舍都被不同的单位围墙封断,可怜的业主们展翅难飞进出大门啊!"好在开发商提供了一个门面做为大门通道",否则,所有的业主只能是有家难回。
综上所述,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书香苑小区大门,无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车道,无人行独立通道和消防通道,是不合情不,不合理,也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法的。为此,给书香苑小区业主们,带来严重的消防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希望能把中间的砌墙拆除,特申请政府、消防、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解决,为盼,谢谢!
申请人:书香苑全体业主
申请时间:2025年7月10号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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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关于书香苑的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7月22日、8月14日、9月9日、9月18日,组织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现场踏勘。经核实,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1807.69平方米,其中A栋地上7层,B栋地上21层。
该项目于2006年4月经消防部门审核,消防部门以在规划总平面图上签署审查意见的形式,明确了规划设计方案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原市规划局依法履行程序,于2006年7月集体研究,同意书香苑按审核通过的总平面图进行建设,A栋规划为6+1层建筑,首层规划用途为商场。该项目于2015年完成了规划验收。
2016年4月21日,州消防支队依法组织消防验收并核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州公消验字[2016]第0024号),该项目正式通过消防验收。
1.消防通道问题建议由物业主管部门依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责任,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消防车通行、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进行整治。
2.规划问题建议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