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9
涉及单位:岳阳县中医院岳阳县卫健委卫计监督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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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1. 刘伟,男,岳阳县中医医院口腔科助理医师
2. 岳阳县中医医院,主管部门: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3.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卫监局,法定职责:负责辖区内医师执业监管及医疗纠纷处理。
二、违法违纪事实及法律依据
(一)刘伟涉嫌刑事违法与行政违法的双重行为
1. 非法独立执业的行政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14条明文规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活动」。刘伟于2025年3月18日至3月底期间,在无上级医师在场监督的情况下,有单独为本人实施龋齿清理、换药等诊疗行为,其行为已违反《医师法》第59条,构成「未按照规定执业」的行政违法
2. 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本人在2025年3月18日至3月31日(有一页诊疗纸掉了就是31号这张)的龋齿治疗过程中,遭刘伟以诊疗为名实施多次猥亵行为:
◦ 3月18日首次就诊时,其以清理龋齿为由,手臂持续压迫胸部并蠕动,本人当场用手阻挡;但是他依然会把手臂放在我挡的手上
◦ 后续4次换药治疗中,多次以「不必要的触碰」侵犯我身体,其中最严重的一次3月26日下午诊室无人时,治疗中途后来了一个患者爷爷,但是离我很远的距离,此医生更加得寸进尺将其手肘直接插入本人阻挡的胸部区域,手背直接贴在我挡胸的手碗上有皮肤接触,持续实施侵犯行为,给我造成了创伤应激障碍精神损害让我无法正常生活!
另附:同城受害者证言
5月有同城受害者联系到我证明刘伟于五六年前曾对她也有过不轨行为,且知情人透露其曾因猥亵在卫健委留有笔录案底,属于多次重犯。
(二)岳阳县中医医院「故意隐瞒前科」与「管理失职」
1. 隐瞒刘伟猥亵前科:
据调查,刘伟此前已因猥亵行为被卫健委记录在案,但医院在明知其劣迹的情况下,仍允许其单独接诊女性患者,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需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严格监管」的规定。(证据:卫健委内部前科记录待调取)希望相关部门调阅查询
2. 纵容非法执业:
我挂得是女医生就诊的是施害人刘伟,科室医生以「轮到空闲医生接诊」为由,放任助理医师独立执业,违反《医师法》关于执业规范的强制性规定,且在本人5月初投诉后未对刘伟采取停职措施,直至5月28日投诉反馈才口头通知就我这一案件处罚方案是「停职两个月」至今到七月没有任何书面调查回复!!我拒绝这种避重就轻的惩罚,明显包庇他违法犯纪事实。(助理医师独立签名独立就诊行职务之便侵害患者导致患者精神损害,卫健委在问政湖南上回复没达到吊销行医资格证标准,回复下方证据清单录屏)
3:销毁我的挂号记录
现在在岳阳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已经查询不到我的挂号记录已经全部被清理
(三)岳阳县卫健委卫监局「行政不作为」与「包庇隐瞒」
1. 拒绝依法定性猥亵行为:
本人于5月7日向卫健委举报后卫健局执法人员,其以「无监控」为由拒绝认定猥亵,明知有前科的情况下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对刘伟立案调查(证据:5月28日卫监局反馈电话录音)五月三十号有去监督局当时徐某执法人员说把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说公安不受理又转回卫计监督局,六月二十几号接到公安部门电话说卫计监督局给他们提交调查文件,就是说拖了二十多天才正式移交,五月底的时候纯撒谎拖时间不履行职责推诿不作为拉长时间导致证据模糊
2. 隐瞒前科隐瞒医生资质并伪造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卫监局执法人员,口头宣称「科室调查无问题」,刻意隐瞒其猥亵未成年人的案底,且所有调查结果未出具书面文书,违反《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关于调查取证的法定程序。做笔录调查我明确说了医生给我单独就诊,卫计监督局执法人员明知此人只是助理医师从未提及还是我自己查跟他们卫健委对峙一开始不承认后面才承认是助理医师,卫计监督局卫健委纵容医生知法犯法
3. 泄露举报人信息
本人投诉后,刘伟通过医院渠道获取本人家庭住址、村部联系方式,导致村部及亲属被施压劝撤诉,严重侵犯举报人隐私,我国《民法典》第1226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需承担侵权责任。(问政湖南上岳阳县卫健委的回复
1.推卸监管责任:没有正面回应关于“医生泄露信息”这一核心投诉事项,更没有说明他们作为监管部门将如何调查处理这名医生的行为。仿佛医生的行为与他们无关
2.混淆主体:我的投诉对象是医生泄露个人信息找上我家里人施压撤诉他们回应的对象是“卫健委”自身刻意回避涉事医生调查和处理责任
3. 逻辑错误:即使卫健委自身没有泄露,也完全不能免除其对下属医生泄露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的责任,卫健委的回复试图用前者掩盖后者,是典型的诡辩)
4. 卫健委为掩盖行政不作为
虚构已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伪造‘已书面回复’的行政记录,欺骗公众及上级督查系统,涉嫌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2条(弄虚作假误导公众)我多次向他们要求书面回复每次都是推诿打太极一句话就是不给
三、举报诉求
1. 对刘伟的法律追责:
◦ 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九条,永久吊销其医疗从业资格。
2. 对岳阳县中医医院的追责:
◦ 追究医院主管领导(院长、分管副院长)管理失职责任,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行政处罚;
◦ 责令医院公开道歉,责令医院就管理失职对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对岳阳县卫健委卫监局的追责:
◦ 彻查卫健委卫监局工作人员(尤其是涉事医生同学)徇私舞弊、隐瞒案底的行为,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予以撤职或开除;
(请彻查卫计监督局徐某和此涉事医生刘伟往来利益链接)
◦ 对卫健委卫监局未依法履职的行为,由上级机关责令整改,并公开通报批评。特别是刘某执法人员和涉事医生是同学关系,隐瞒规避非法行医事实请依法追究责任,换别的执法人员接手彻查此案件
4. 全面调查与信息公开:
◦ 调取刘伟在卫健委的全部前科记录及行政处罚档案;及猥亵调查过程结果必须给予我本人书面回复(问政湖南上回复我说已经给了我书面回复,本人毫无知情从未收到任何书面回复,如有请提供我书面回复的证据时间地点,公然在政务平台弄虚作假)
◦ 在保护隐私前提下,核查其近年接诊女性患者记录,走访调查排查其他受害者,如有受害者请提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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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