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6
涉及单位:信访办,县拆迁办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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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三里村村民李珍琴,联系电话。怀着绝望与愤懑的心情,我实名控诉蓝山县塔峰镇星级宾馆项目(现云溪紫台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补偿严重不公,以及基层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长达数年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这些问题不仅让我和家人生活陷入绝境,更持续激化社会矛盾,恳请领导彻查此事!
在拆迁过程中,原蓝山县拆迁办主任李学胜滥用职权,蓄意制造不公。我虽离婚但户口未迁出三里村,却被无端剥夺应得权益;反观我前夫妹妹陈志英,同样已婚未迁户却获得全额补偿,甚至我和大儿子陈裕斌及儿媳应得的756,000元房屋拆迁补偿款,也被违规打入他人账户。县拆迁办个别领导更是公然威胁,以取消户头相逼,强行将补偿款转入我前夫母亲账户,致使我们至今分文未得。此外,村长与前夫存在亲属关系,在拆迁事务中疑似徇私舞弊,严重破坏公平公正。
面对这些不公,自2019年签订拆迁协议起,我便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问题。还是向各级信访部门求助,基层单位接到信访后,均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既不向我出示任何处理文件,也不主动告知进展,每次联系都以“正在处理”搪塞,数年过去问题始终原地踏步。今年我前往上级部门反映,交办事项转回地方后,相关部门仅短暂联系便再无下文,这种懈怠推诿的工作作风,彻底寒了老百姓的心。
基层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让我和家人被迫在外租房度日,生活难以为继。更严重的是,此类问题长期积压无法解决,极大损害政府公信力,不断激化社会矛盾。我作为普通百姓,始终相信上级领导会主持公道,但现实遭遇却让我深感绝望。
在此,我郑重实名投诉李学胜等人在拆迁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基层部门长期漠视群众诉求、消极怠工的恶劣作风。我愿为所述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恳请领导介入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拆迁补偿,严惩不作为、乱作为人员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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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投诉李*胜等人在拆迁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基层部门长期漠视群众诉求、消极怠工的恶劣作风”问题。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您与您前夫陈*友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永中法民三终字第599号《民事判决书》明确了财产分割。您前婆婆邓*凤将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的其中2个门面分给了您大儿子陈*斌。按照《蓝山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蓝政发[2019]1号)文件规定,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按法律规定的房屋征收流程开展征收工作,并建立了部门会商会审制度,从房屋征收的调查摸底、张榜公示到部门会商会审再到协议签订均符合程序,严格做到依法征收、公开征收、阳光征收,不存在由哪一个人说了算,只是李*胜同志为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的法人代表,作为甲方签字代表签订协议。同时,该征收房屋产权所有人是邓*凤,她享有选择安置方式和签字权。
关于您的信访事项处理问题。2025年5月25日接到关于您的信访交办件后,包案县级领导当即组织承办单位进行会商。5月28日与您见面,听取您的信访诉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方案。当天,塔峰镇调解委员会组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您和您的前家婆、您的小儿子,以及处访单位工作人员和三里村村支两委干部一同参与的司法调解。调解过程中,您和您的前家婆、您的小儿子分别对问题焦点进行陈述,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意见基本达成了初步口头协议。目前,您前家婆方还未兑现口头承诺。按照以人为本、尊重事实的原则,处访单位一直在做您前家婆方的思想工作,督促您前家婆方履行司法调解达成的口头协议的责任和义务,司法所和处访单位所做这些工作均有佐证资料为证,若双方诉前调解无法执行到位,我们将采取法律诉讼程序予以维权。
感谢您对蓝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46——2223879咨询或直接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反映。
蓝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