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6
涉及单位: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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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邵东市界岭镇爱窑村村民罗小艳(联系电话:157****0881),曾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华声在线平台实名举报同村村民邓永权违法占地建房一事(占地约550平方米) 。贵局于2025年6月20日回复称“邓永权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该房产应得到保护”。现对回复内容存有以下疑惑,恳请贵局依法释明:
一、关于自建房面积审批的合法性
据《邵东市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原址改扩建或异地新建住宅,1 - 4人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的最高不超过210平方米。
经实地观察测量,邓永权自建房(含院落、围墙等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远超法定上限。对此,我有如下疑问:
1. 该房屋占地面积明显违反邵东市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如何通过审批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审批流程中是否存在疏漏?
2. 审批过程中是否对实际占地面积进行严格核实?若超面积部分被认定为“杂屋、围墙”,但为何这些部分仍能与主体建筑一起实现整体确权办证,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违建处置的执法公平性
贵局回复中提及,2021年界岭镇曾对邓永权杂屋、围墙及院落超面积问题进行处罚并罚款,2022年邓永权取得不动产权证。然而,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明确规定: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且对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占耕违建“必须拆除”。由此产生以下疑问:
1. 对于邓永权自建房超面积部分仅采取罚款措施,而未进行拆除,这是否符合“违建必拆”的强制性规定?罚款是否等同于使违建合法化?
2. 若此类严重超标建筑可通过罚款实现“合法化”,是否意味着邵东市今后同类违建均可参照此模式处理?这是否会引发更多违规建房行为,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三、诉求
1. 恳请贵局公开邓永权自建房审批档案,包括宅基地面积测算依据、超面积处罚明细等详细资料,以便公众监督。
2. 请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该房屋是如何符合邵东市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给出具体的解释和依据。
3. 明确答复:此案是否会作为今后违建处置的范例?邵东市是否允许超法定面积数倍建房?若不允许,将采取何种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此事不仅关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更涉及农民的公平权益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希望贵局能够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质疑,依法依规进行彻查,并尽快给予书面回复。
附件:
1. 邓永权自建房占地示意图(目测约550㎡);
2. 《邵东市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监管暂行办法》节选;
3.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八不准”通知节选。
举报人:罗小艳
联系电话:157****0881
日期:202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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