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在邵东市被槟榔业务员收3060元

时间:2025-06-26

涉及单位:邵东市红土岭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投诉人:朱小欢

被投诉单位:邵东市红土岭派出所、邵东市公安局

事件时间:2025年6月14日(本人事件)、2025年6月20日(另一商家事件)

我系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商户,现举报红土岭派出所对系列槟榔案存在不作为行为,导致同一团伙连续作案,具体如下:

一、案件事实

1. 2025年6月14日,本人遭遇假冒槟榔厂家业务员以 “高额返利、包退换、定制货架”为由,收取货款3060元。付款后,对方立即失联,所发产品为三无伪劣商品。

2. 2025年6月20日,同一区域另一商户遭遇完全相同的手法,再次被收3060元,证明系团伙流窜作案,非普通经济纠纷。

二、派出所处置问题

- 本人于6月14日向红土岭派出所报案,但民警以 “属于经济纠纷” 为由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

- 6月20日新案件发生后,派出所仍未采取任何侦查措施, 纵容继续作案。

三、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包括:

1. 虚构事实(假冒厂家、虚假承诺);

2. 非法占有目的(收款后拉黑、发三无假冒伪劣产品);

3. 多地多人受害,符合团伙诈骗特征。

涉案金额已达6120元(两案合计),已超过湖南省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元)。

四、诉求

1. 责令邵东市公安局对6·14、6·20两案并案侦查,依法立案追究团伙刑事责任;

2. 对红土岭派出所不作为问题开展督察,要求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3. 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伪劣产品来源,防止更多商户受骗。

此致

投诉人:朱小欢

日期:2025年6月25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邵东公安110 2025-07-03 11:00:09

    2025年6月26日,有网友在“投诉直通车”网站上发布“在邵东市被槟榔业务员收3060元”的网帖。邵东市公安局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2025年6月14日上午,辖区市民到红土岭派出所报案,接警民警已答复市民该警情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行政(刑事)
    案件,系商品买卖纠纷,如怀疑商品有质量问题,应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鉴定为假冒产品,会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感谢广大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欢迎大家继续支持和关心邵东公安工作。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建平安邵东!
    邵东市公安局
    2025年7月3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