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4
涉及单位:广东安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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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东东莞市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司宁夏电圈众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向您反映一起性质恶劣的合同事件,恳请政府介入调查,协助追回被骗资金,并依法追究涉事企业法律责任。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对象基本信息
1.被举报公司:广东安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相关责任人:刘果,联系电话:1716081****
覃宝康,联系电话:1532382****
陈家纳
温任峰(幕后老板),联系电话:1392219****
3.关联公司:广东盛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嘉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二、事件背景与合同签订经过
2024 年 2 月至 6 月期间,因我司员工职业发展对中、高级职称证书有合规需求,经微信群聊及电话沟通,与广东安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慧教育”)建立联系。该公司业务员及负责人在业务洽谈中,通过虚构成功案例、夸大代评能力等手段,宣称其 “拥有权威评审渠道、可确保职称评审通过”,并向我司展示多份伪造的 “评审通过证明” 及 “职称证书样本”。在其误导下,我司于 2024 年 2 月、6 月分批次与其签订4 份《中 /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协议书》,并按约定向其指定账户支付全额服务费 146,790 元(大写:壹拾肆万陆仟柒佰玖拾圆整)。
三、合同履行中的异常行为
1.敷衍履约与虚假材料提供
协议签订后,我司全程积极配合材料提交等工作,但安慧教育从未按约定反馈真实评审进度。经多次催促,仅向我司提供数份伪造的发表论文(经核查,相关论文期刊不存在或内容与职称评审要求严重不符),除此之外未提交任何有效评审材料(如申报表、业绩证明、评审表等)。
2.拒绝提供进度证明与恶意拖延
2024 年 10 月起,我司多次要求安慧教育出具评审流程证明(如官方受理凭证、审核记录等),其工作人员均以 “正在办理”“流程保密” 等理由推诿,仅通过微信文字敷衍描述 “进度”,始终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明文件。
3.评审失败后的拒不退款与威胁行为
2025 年 2 月至 3 月,安慧教育突然以微信通知我司 “所有申报人员均未通过评审”,我司随即要求按协议约定全额退款。此时,该公司态度骤变,先是以 “费用已用于打通关系”“需扣除手续费” 等无理理由拖延,后竟通过电话、微信威胁我司工作人员:“报警起诉也别想拿到钱”。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我司未收到任何退款。
四、涉事企业的系统性线索:
经我司联合其他受害企业调查发现,安慧教育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计划性与规模性:
1.受害范围广:目前已知涉及50 余家企业,累计被骗金额超300 万元;
2.作案手法一致:均以 “代评职称”为幌子,通过虚假案例诱导签约、收取费用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3.主观恶意明确:该公司实际未开展任何与职称评审相关的合法工作,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财物。
五、我方诉求
1.恳请政府协调追赃:责令安慧教育立即退还我司全部服务费 ¥146,790 元,并协调其他受害企业同步挽回损失;
2.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安慧教育及其负责人的涉嫌诈骗行为立案侦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铲除这一扰乱市场秩序的 “毒瘤”;
3.强化行业监管:借此事件推动对职称评审服务行业的专项整顿,避免更多企业陷入类似骗局。
我司承诺上述内容均属实,愿意配合政府部门的一切调查工作。此次遭遇不仅使我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更严重损害了企业信任与行业秩序。恳请政府领导体察民情,主持公道,盼复为感!
投诉人: 宁夏电圈众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40958****
日 期: 2025 年 6 月 24 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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