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4
涉及单位:政法委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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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冬梅,家住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西街。现举报湖南省郴州市政法委、北湖区财富广场工作组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法律,导致生效判决成一纸空文。详情如下:
二十多年前,郴州东方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北湖区财富广场。由于当时东方时代公司资金短缺,难以启动项目。为了盘活财富广场,东方时代公司的老板刘京全找我借款,看到他与我是多年的朋友,加上财富广场又地处黄金地带就答应他的请求。
在最初借款的前几年,我们双方款项往来十分频繁,对方也是有借有还。但到了后来,东方时代公司开始言而无信,而此时我已先后给对方借款上亿元。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将东方时代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十多年的郴州仲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判决,东方时代公司败诉。对此,东方时代公司不服判决开始走“歪路,”勾结郴州市政法委个别领导,以及北湖区财富广场工作组就对我进行重新调查。
直接用权力干预生效的判决,却对东方公司及其股东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去年10月,我向北湖区财富广场工作组反映,东方公司及其股东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至今也未得到任何回复。
东方公司的停车场每年收入好几百万,十多年也有几千万元的收入,却不见东方公司归还任何债务,财富广场也没得到任何修复维护。因为有权势领导的干预,导致法院也无法执行。
除此之外,财富广场当时已经崩盘,并涉及多方债务问题,但宜章农商行还为其贷款1500元。按照正常流程,任何银行都不可能为东方时代公司放款。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跪求领导介入调查,将东方时代公司的“保护伞”干预法律的行为绳之以法。谢谢!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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