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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质豆腐引冲突,众成豆浆(北医三院店)员工欲打人

时间:2025-06-23

涉及单位:众成豆浆(北医三院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2025年6月12日清晨,在北医三院附近的众成豆浆(北医三院店),我遭遇了一场令人震惊且深感屈辱的消费经历。这不仅是一份变质豆腐的问题,更暴露了该店在食品安全、员工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系统性缺失。我在此详述经过,只为警示其他消费者!

事实经过(清晰可证):

1.  食品安全存疑: 我点用的“凉菜拌豆腐”入口有明显酸腐异味,这是食物变质的不争事实。

2.  粗暴拒绝与恶意升级:向结账台反映后,一名外地口音的男性服务员反应激烈。他瞪大双眼,非但不核查问题,反而立即以极具攻击性的姿态对我高声咆哮、恶意争吵。

3.  无视劝阻,威胁升级: 我多次明确要求其停止争吵,他置若罔闻,继续不依不饶地高声叫嚷,言语粗鲁,态度蛮横至极。其行为已严重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

4.  暴力倾向惊现: 该服务员情绪彻底失控,肢体动作充满攻击性,若非多名其他店员紧急冲出将其强行拖离现场,极可能发生针对消费者的肢体暴力! 此情此景,令人心有余悸。

5.  管理混乱,全员失语: 现场其他服务员未能有效控制局面或安抚顾客,整体服务氛围冷漠无礼。且其他服务员对消费者的言语也极不礼貌。

作为被侵权方,我要求贵店:

1.  【调取监控,还原真相】:强烈要求众成豆浆(北医三院店)立即调取并保存2025年6月12日早上(具体时段: [8:40—10:00])店内尤其是结账区域的完整监控录像! 监控将清晰记录:

变质豆腐的呈递过程。

该男服务员拒绝处理问题、率先挑起争吵、持续高声咆哮、无视顾客停止要求、以及最终被同事拖离的全过程。

其极具威胁性的肢体语言和意图动手的状态。

其他在场员工的表现。

我们有权在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消协)或第三方公正人士见证下查看该段监控!这是厘清责任、戳破谎言的关键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对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知情权。我们有权利了解纠纷发生的真实过程!

2.  【开除涉事员工,绝不姑息】:基于监控录像和现场多名目击者(包括其同事)的证词,要求众成豆浆立即开除该名态度恶劣、言语侮辱顾客、并有明显暴力倾向的男服务员!此类员工的存在,是对消费者安全的巨大威胁,是对品牌声誉的严重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商家有责任清除这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害群之马”。

3.  【公开承诺,彻底整改】:要求众成豆浆(北医三院店)管理层就此次严重事件向公众(特别是事发时在场的顾客)及我本人,发布盖有公章的书面致歉信与整改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含:

对事件本身的承认与深刻检讨。

对涉事员工的处理结果(开除)。

具体的全员服务规范与危机处理培训计划(尤其强调尊重顾客、禁止任何形式的言语或肢体冲突)。

强化食品安全内部管控的具体措施(如更严格的食材验收、储存、出品检查流程)。

建立畅通、有效的消费者投诉渠道和响应机制。

承诺书需在店铺显著位置及官方线上平台公示至少一个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整改承诺与公示是接受监督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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