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2
涉及单位:紫溪市电力公司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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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谨代表石瑞村十二组全体村民,对紫溪市电力公司在未经合法审批、未与村民沟通协商的情况下,于村口私建高压电线及电线塔的行为进行投诉。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威胁。
近期,紫溪市电力公司在未出示任何相关文件和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突然组织施工人员在我村村口开展高压电线及电线塔的建设工作。施工过程中,村民们发现该工程存在诸多问题:
1. 建设手续不明:电力公司未能提供合法的建设审批文件、规划许可等手续,村民们对该工程的合法性表示强烈质疑。
2. 安全隐患巨大:高压电线和电线塔距离村民住宅及公共活动区域过近,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标准,对村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在雷雨天气,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和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 土地权益受损:施工占用了部分村民的土地,且未与村民进行任何协商,也未给予合理的补偿,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益。
4. 噪音和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扬尘,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村民们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身心俱疲。
事情发生后,村民们曾多次尝试与电力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施工,并提供相关建设手续和合理的解决方案。然而,电力公司不仅对村民的诉求置之不理,还继续强行施工,态度极其蛮横。
我们认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我们恳请贵部门能够尽快介入此事,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电力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对以下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1. 责令电力公司立即停止在村口的违法施工行为,拆除已建的高压电线及电线塔,恢复土地原状。
2. 依法对电力公司私建高压电线及电线塔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督促电力公司与村民进行平等协商,就土地占用、安全隐患消除、环境污染治理等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给予村民相应的经济补偿。
4. 对该区域的电力设施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监管,确保今后的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网友咨询“建设手续不明”的回复:经查,为莲塘-舜皇山110千伏II回线路工程,为东安县电网改造重点项目,2018年至2019年起动施工并于2020年9月投运,现线路名称为110kV莲舜II线,反映塔位位于#053塔。工程前期取得东安县人民政府同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建设手续不明。
2.网友咨询“安全隐患巨大”的回复:供电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人员对杆塔现场测量、#053塔基础离网友房屋围墙超过8.5米,离房屋超过20米,已现场测量。符合《架空线路运行规程》110KV线路最大风偏距离为4米,运规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巨大。
3.网友咨询“土地权益受损”的答复:以支持电力建设征地由县政府主导,施工征地由县政府专班人员组织当地镇政府及村委与土地用户协商同意、并由政府按相关标准一次性补偿到位。不存在土地权益受损。
4.网友咨询“噪声和扬尘污染”的答复:该工程施工已在2020年8月10日完成、近期未组织施工,不存在噪声和扬尘污染。
国网东安县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国网东安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