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8
涉及单位:大盛镇人民政府镇府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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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一次的投诉回复,我说明一下:1、刘道合种植的树的地不是自家的地,公路旁的地被国家征收了上去了的;2、上一次拔了一棵树苗做一下样子就走了;3、村干部威胁,拔苗树产生的后果自己负责,根本不想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到现在快将近6个月了,还没有解决。恳请政府有关机关能制止刘道合的违法行为,复原公路边的原状。
以下是前几次投诉的内容:
我是东安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现投诉:2025年2月13日,东安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刘道合在我家门前公路(004县道大盛至花桥岔路口段)旁栽了一排树,根据刘道合所种植的树的品种,树生长成年期可达10多米高,这排树长大后不但危害公路安全,还会对我家视线造成影响。后面我们积极与村干部和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希望把公路这排树拔除,村干部也不作为,刘道合都不予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村民私自在公路边植树是违法行为,树木的生长也会遮挡视线、妨碍交通标志的识别,也会在树木倒下时阻碍交通。投诉人恳请政府有关机关能制止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被投诉人对投诉人复原公路边的原状。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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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针对您家与刘某合的矛盾,我镇此前已多次安排镇村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解,并通过做刘某合的工作,让其主动将种植在您家对面马路边的树苗进行移栽,您父母对此表示理解和满意。如您还有其他想法和意见,欢迎您线下向我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直接反映,我镇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您当面协调处理到位。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大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