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在公路边的第四次投诉

时间:2025-06-18

涉及单位:大盛镇人民政府镇府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对于上一次的投诉回复,我说明一下:1、刘道合种植的树的地不是自家的地,公路旁的地被国家征收了上去了的;2、上一次拔了一棵树苗做一下样子就走了;3、村干部威胁,拔苗树产生的后果自己负责,根本不想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到现在快将近6个月了,还没有解决。恳请政府有关机关能制止刘道合的违法行为,复原公路边的原状。

以下是前几次投诉的内容:

我是东安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现投诉:2025年2月13日,东安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刘道合在我家门前公路(004县道大盛至花桥岔路口段)旁栽了一排树,根据刘道合所种植的树的品种,树生长成年期可达10多米高,这排树长大后不但危害公路安全,还会对我家视线造成影响。后面我们积极与村干部和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希望把公路这排树拔除,村干部也不作为,刘道合都不予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村民私自在公路边植树是违法行为,树木的生长也会遮挡视线、妨碍交通标志的识别,也会在树木倒下时阻碍交通。投诉人恳请政府有关机关能制止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被投诉人对投诉人复原公路边的原状。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东安网宣办 2025-06-23 16:29: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针对您家与刘某合的矛盾,我镇此前已多次安排镇村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解,并通过做刘某合的工作,让其主动将种植在您家对面马路边的树苗进行移栽,您父母对此表示理解和满意。如您还有其他想法和意见,欢迎您线下向我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直接反映,我镇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您当面协调处理到位。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大盛镇人民政府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