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2
涉及单位: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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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吕武伦参加红军的有关座谈材料》中并没有“获邀”烈士之女以及烈士弟弟妹妹等人。座谈材料中的吕武岳,刘大武,段友武,吕友仁,李育才,未传全系政府工作人员?并不能替代烈士之女及弟弟妹妹。人为捏造吕武伦仅剩孤儿一人?相关证人证言均非亲眼所见,只是听闻,无确凿证据材料。而且烈士之女尚在人间。吕友仁系村委委员,录音讲话承认了对烈士造假的事实。并要求帮其纠正,当我老了就没办法再帮你了。而且座谈材料被人为涂改,随意安插一个叫吕友平的人,此人出示了书面材料证明不知情。名字被涂改。村支书(杨晓林)指责烈士家属应考虑那些造假的人感受。王家厂镇党委书记(刘云松)指责烈士家属不能提87年材料造假的事情,也不能在材料上写87年的事情。
二,澧县公安局马头铺派出所出具了证明,证明烈士吕武伦和吕友元属父女关系。无可撼动的事实。
三,烈士之女委托媳妇段传淑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推翻联合调查组的不实回复。
四,烈士家属暂不提烈士吕武伦迁回湖南省澧县杨家湾吕家峪安葬一事。
五,诉求联合调查组到吕家峪调查是否有第二个烈士吕武伦系吕家峪人?烈士吕武伦的弟弟妹妹叫什么名字?
六,请求常德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篡改烈士呈报表以及涉嫌造假的相关人员。
七,烈士之女委托媳妇段传淑逐级向省厅市局县复查,复核,三部门只是听闻,没有确凿证明材料。予以维持澧县王局长签发的(2025)03号/04号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重点: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三部门反复程序空转,复查阶段未听取信访人意见,未核实澧县公安局马头铺派出所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忽略了17位老人的证明材料以及涂改呈报表的事实。复查需报上级备案,形成内部监督闭环,与纪检监察衔接,强化对公职人员履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省厅市局被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误导,因复查复核没有仔细阅看烈士家属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导致终结决定公信力受损。终结后信访人被逼无奈转向上级举报,信访转办件仍然被联合调查组消极处理。
2025年6月9日,自称市信访局周某的人联手镇村干部,在督导组的眼皮底下暴力将烈士家属段传淑抬上车开遛。
举报材料,证人证言,已在微博,今日头条铺天盖地。
举报人:段传淑
手机号码:189****5057
身份证件号码:432424****10227625
住址:澧县王家厂镇南河村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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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对于贴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县领导高度重视,调度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码头铺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于2024年12月12日、13日进行实地核实。2024年12月19日,为确保事情真相准确,县领导再次调度县公安局码头铺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档案资料调查情况。我局调取查阅了烈士吕某伦的档案,1987年12月31日澧县民政局填写的《湖南省澧县革命烈士呈报表》直系亲属栏中未填写有任何直系亲属。1987年10月28日,澧县方石坪乡政府《关于吕某伦参加红军的有关座谈材料》中,参加座谈的人员表示:“吕某伦共有弟妹四人,从小父母亲病亡,吕某伦满十岁时,弟妹三人病亡,仅剩下吕某伦孤儿一人”。
二、证人证言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对段某淑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调查,经核实,相关的证人证言均非亲眼所见,只是听闻,无确凿证据材料。
三、公安部门的调查情况。2024年12月30日,澧县公安局码头铺派出所出具了《关于吕某伦和吕某元亲属关系的情况说明》:由于没有历史户籍记录、原始证明(出生证明)、DNA鉴定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相关资料,且1987年座谈材料与村上老一辈人说法又不一致,无法确定吕某元父亲与烈士吕某伦是否系同一人。
经反复调查,2025年1月20日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问题1:关于认定吕某元烈属身份问题。
目前,根据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和段某淑个人提供的资料,暂无法认定烈士吕某伦与吕某元的父女关系。
问题2:关于发放革命烈士证问题。
因目前暂无法认定吕某元与烈士吕某伦系父女关系,故不能向吕某元发放革命烈士证书。
问题3:关于发放烈属待遇问题。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因段某淑提供的吕某元与烈士吕某伦的关系证明材料暂不能作为认定依据,故目前不能享受烈属待遇。
问题4:关于将烈士吕某伦坟墓迁回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烈士陵园或澧县码头铺镇杨家湾吕家屿安葬问题。
根据《烈士安葬办法》第十四条: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后,原则上不迁葬。吕某伦烈士在贵州省毕节县牺牲,已安葬在毕节县,原则上不能迁葬回澧县。
问题5:关于对1987年冒名追烈认红,隐瞒实情的相关人员追究政治与法律责任问题。
该诉求超越本部门职责范畴。
段某淑收到我局处理意见后不服,逐级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复查、复核,目前已三级终结,其诉暂无政策支持。
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