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0
涉及单位:省市医保部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请问省市医保这样的年审意义何在?——投诉信
尊敬的省市医保部门领导:
您好!
我怀着无比气愤与无奈的心情,写下这封投诉信,就我母亲特殊门诊补贴年审相关问题,向贵部门提出强烈质疑与投诉。
我的母亲柳淑辉,身份证号为 43010****206220022,今年已经 83 岁高龄。多年来,她一直饱受多种慢性疾病的折磨,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以及帕金森病如恶魔般纠缠着她,让她苦不堪言。自申领特殊门诊补贴至今,已有近二十年,这笔补贴对她而言,不仅是经济上的援助,更是维持基本医疗保障、延续生命希望的重要支撑。
然而,近期我购买特门药物时被告知特门已经被停用,之前我街道任何通知。我满心焦急地致电市医保局询问缘由,得到的答复竟是因为未进行年审,需要前往公立三甲医院住院医保部门提交半年病历、购药处方来办理延期年审手续。
听到这个要求,我感到无比荒谬与愤怒。我母亲的身体状况早已不堪重负,三年前,她因股骨颈骨折住院 11 个月,漫长的治疗过程让她身心俱疲;去年,又因尿路感染手术住院 100 天,每一次住院对她来说都是一场生死考验。如今,她全身瘫痪,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大小便失禁,只能长期卧床。每一次移动、每一次外出就医,对她而言都可能是致命的伤害,也会让我们家属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身体负担。
为了照顾母亲,我们280一天请人专职护理她。我们小心翼翼地避免带她去医院,就是希望她能少受点折磨,可现在,却因为这莫名其妙的年审,要再次让她面临去医院的风险。
在此,我想郑重地问一问省市医保部门,这样的年审意义究竟何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其特点就是病程长、难以治愈,需要长期甚至终身的药物治疗和管理。我母亲 83 岁高龄,身体机能严重衰退,这些慢性病根本无法通过药物痊愈。只要她还活着,就需要持续的治疗和药物支持,这就完全符合特殊门诊补贴的领取条件啊!
从实际执行层面来看,年审要求患者提交半年病历和购药处方,这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来说,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很多患者像我的母亲一样,根本无法自行前往医院获取这些资料,家属代办又面临诸多困难,比如医院流程繁琐、资料难以收集齐全等。而且,这些资料的审核标准也不够明确,常常让患者和家属一头雾水,反复奔波却仍无法通过年审。
从政策初衷来讲,特殊门诊补贴政策的设立,本是为了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可如今,这繁琐的年审程序却背离了政策的初衷,变成了阻碍患者享受福利的绊脚石。它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反而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无尽的困扰。
我严重怀疑,这样的年审规定是否经过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是否真正考虑到了患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贵部门这种不顾患者死活、故意设置门槛的行为,是对患者权益的严重漠视,是对医保政策宗旨的公然违背。
我恳请省市医保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重新审视特殊门诊补贴的年审政策。取消这种不合理、不人性化的年审要求,或者简化年审流程,通过更加便捷、高效的方式,如线上审核、社区协助等方式,来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患者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
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还我母亲一个公道,还广大慢性病患者一个温暖的医保环境。
本人保留向中央巡视组投诉的权利!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