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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公安局屈原分局政委违规提拔问题的实名举报

时间:2025-06-10

涉及单位:岳阳市纪律监察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市本级

尊敬的纪委监委领导:本人韦先验,实名举报岳阳市公安局屈原分局政委:方承轩(原岳阳市楼区湖滨派出所刑案副所长)在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举报期间,仍被违规提拔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姓名:方承轩 、警号:071222

现任职务:岳阳市公安局屈原分局政委 、原职务:湖滨派出所副所长(分管刑侦)

二、举报问题及证据:

1. 被举报人在任湖滨派出所刑案副所长期间的违纪违法行为

案件事实:2011年8月9日,本人在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管辖区被人用铁棍打断右手尺骨,报案后湖滨派出所出警将行凶者等人带回湖滨派出所询问笔录,笔录中,行凶者刘义对行凶行为供认不讳,目击者笔录得以证实其行凶者为刘义,因为伤情严重,湖滨派出所依法给本人开具了法检通知单,法检结果是:"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方承轩作为派出所刑案副所长,是我案件的直接负责人,伤残鉴定认定书出来后,未对行凶者作出任何处理,连重要证据(行凶铁棍都未带回派出所,导至本人2012年民事附带刑事赔偿诉讼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时隔11年后,以证不足驳回裁定),公权私用,伤残不立,违背了立法的核心意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伤残案件的规定》。

举报历程:本人自2023年2月起多次向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市纪委监委信访,主要诉求是:请求依法追究公安涉案人员违纪违法责任,后公安机关迫于压力,于2023年11月23日重新立案,由检察院邮寄"立案通知书"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2. 违规提拔问题:

提拔时间线:在本人持续举报期间(2023年2月-2025年6月),方承轩作为该刑事案件的直接负责人,不仅未被追责,反而于2025年5月从南湖派出所所长,连跳几级升任屈原分局政委。

组织部门失职: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24条,考察期间应对举报问题核查,伤残不立案,违法行为是一个没有争议的法定程序,(违法事项明确,且问题严重,受害人一直在刑事控告,举报在前,提拔在后)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第五室并未结案,"带病提拔"明显违规。

三、诉求:

1. 请求依法撤销方承轩的屈原分局政委职务;

2. 请求对该任命组织相关责任人(考察组、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 请求对方承轩在派出所任职期间的渎职问题立案调查;

4. 请求书面反馈调查结果。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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