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9
涉及单位: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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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怀着十分愤慨的心情,实名举报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我于2021年认购了常宁住建局下属国企常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定向融资产品。在2023年产品到期,常宁城建开发总公司产生严重违约。2023年法院对常宁市城建开发总公司拖欠本息行为进行了判决,但常宁城建公司仍恶意拖欠。在2023年12月,常宁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主动提出调解,并签了调解协议。但一个月后就违约。投资者于2024年11月对常宁城建公司申请了强执。
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主管局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工作严重渎职。一次次许诺,一次次违约。近一年来投资者多次电话联系,均被推诿拖延。对群众诉求不闻不问。严重损害常宁市营商环境。并以国企被审计,企业正改制,法人被留置,企业被电诈等种种理由无限期拖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三条规定: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这种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第六条规定:违反政策规定不及时解决群众问题,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常宁市和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举债,恶意逃债,虚假化债行为。举报常宁住建局领导工作严重渎职,行政不作为,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常宁市住建局和常宁城建总公司公司认真履行法院判决。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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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常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李某军在融资的过程中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已被常宁市纪委监委留置审查。目前李某军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
2、目前该公司正处于改制当中,预计在2025年6月底完成。该公司暂时没有资金偿还,待改制完成,公司资产处置或投资资金回笼后,再做相应的偿还方案。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