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5
涉及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默戎镇墨戎苗寨乡村旅游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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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0月6日,本人跟旅游团到墨戎苗寨参观,墨戎苗寨里的当地导游一路讲解,宣传苗族文化,并且说我们的每笔消费都是对当地人民的助贫,也宣传了一些银饰品和用具的神奇功效,我购买了一支银勺子和一只银手镯。当地的银饰单价超过全国任何地方的银饰。手镯是41.5克,单克价是39.78,优惠后总价1500元。旅游回来后,戴了几次,镯子出现断纹,我于2023年10月16日联系了客服,镯子的问题,没有收取10%的折旧费,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镯子是28.4克,价格是1079元,差价部分更换成了耳饰。
2、由于这个镯子存在明显的工艺设计缺陷,没怎么佩戴,一直存放,在2024年7月份佩戴了几次,又出现断痕,沟通后不给退,只能维修或者更换款式,更换款式需要收取10%的折旧费,本来价格就虚高,同样的克重进行更换款式,折旧费太高,就没有更换,选择了维修,自己出快递费。
3、2025年清明前后比较潮湿,当时宣称银饰可以祛湿,戴了没几次,镯子又出现了新的断痕,目前已经无法佩戴。于2025年6月5日和客服进行了沟通,很明显是镯子工艺存在设计缺陷,在多次维修的情况下仍然无法解决,手镯用来佩戴是这个产品的最基本的功能,而且多次出现断痕,这是明显的产品质量问题,客服一再不承认是产品质量问题,更换款式需要加收10%的折旧费,这明显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如果是因为本人不喜欢这种款式想更换,可以接受折旧费,多次售后都是由于产品无法达到他本身可以佩戴这个属性最基础的功能而更换款式,要加10%折旧费,这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无视!本人现在诚恳请求监管部门的帮助,对手镯进行退货处理。另外请监管部门优化市场环境,让当地的导游不要打着助贫的幌子,对游客进行道德绑架,毕竟善良的人还是多,还有对产品功效的夸大宣称,去湖南旅游的人,去一次不会再去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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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友某某对古丈县墨戎苗寨乡村游有限公司投诉的回复
网友某某:
您好!关于您在“华声在线”频道,对古丈县墨戎苗寨乡村游有限公司的投诉,本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导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问题。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属于旅游部门监管。
二、关于银器价格过高的问题。银器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范围,且该苗寨所有银器均贴有标签进行明码标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且未发现该苗寨有强制消费、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投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鼓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组织你们双方进行协商,被投诉人古丈县墨戎苗寨乡村游有限公司与您协商不成,故您的诉求我局依法不予受理,建议您走司法程序。
最后,感谢您对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电话:0743-4723243)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来信收悉,已转交至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