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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在公路边植树的第三次投诉

时间:2025-06-01

涉及单位:大盛镇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对于上两次投诉,到现在问题还未解决。恳请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清理该路段树苗。我们与刘道合、村干部沟通,刘道合态度非常恶劣,十分不配合,村干部也不作为。

以下是我上两次投诉的内容:

我是东安县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现投诉:2025年2月13日,东安县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刘道合在公路旁(004县道大盛至花桥岔路口段)栽了一排树,根据刘道合所种植的树的品种,树生长成年期可达10多米高,这排树长大后危害公路安全,希望把公路这排树拔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村民私自在公路边植树是违法行为,树木的生长也会遮挡视线、妨碍交通标志的识别,也会在树木倒下时阻碍交通。投诉人恳请政府有关机关能制止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被投诉人对投诉人复原公路边的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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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安网宣办 2025-06-11 10:38: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我镇此前已安排人员上门进行调解,并及时拔除部分的树苗,剩余种植刘某合表示种植在自家土地内,其本人不愿意拔除,我镇正在做其思想工作,以期尽快解决该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大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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