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31
涉及单位: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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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永权违法占地建房的举报信
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您好!
我怀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向贵局实名举报邵东市界岭镇爱窑村邓永权未经审批非法占地建房的违法行为。现将具体情况陈述如下:
一、违法事实
1. 非法占地建房:邓永权在已享受"一户一宅"政策保障的情况下,于2021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几百平方米用于建房及修筑围墙。
2. 违反规划许可:其房屋建设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
3. 顶风违建性质:该行为发生在国务院"八不准"专项整治期间(2020-2023年),属于顶风违法建设。
4. 面积严重超标:根据《邵东市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监管暂行办法》,4人以下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最多不超过130平方米,而邓永权未经审批占地几百平方米建设,远超法定上限。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六十二条:明确"一户一宅"原则
-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须退还土地、拆除新建房屋
2. 《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非法占地建房须限期拆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行为属违法
4.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三、处置要求
根据邵东市违建处置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1. 必须拆除的情形:
- 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占耕建房
- 违反"一户一宅"且面积超标
2. 追责依据:
-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必须拆除违建
- 依据《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可强制执行并处罚款
四、诉求
1. 依法立案调查,核实违法事实
2.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3. 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并公示结果
4. 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
附件:
1. 违法建筑照片
2. 邓永权现有宅基地证明
3. 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政策文件(节选)
4. 邵东市宅基地面积标准相关规定
举报人:罗小艳
联系电话:15773930881
日期:2025年5月31号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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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经核查,邓永权兄弟2020年4月申请旧房改建,界岭镇建房审批领导小组依规同意开工。施工期间,罗小艳反映其占用自家宅基地,界岭镇立即责令停工并组织调解。2020年11月,双方达成一致后恢复施工。2021年12月,界岭镇对其杂屋、围墙及院落超面积问题依法处罚并罚款。2022年,邓永权依规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2023年,邵东市人民法院就罗小艳与邓永权土地纠纷作出了判决((2023)湘0521民初1811号):原告邓永权在2020年修建房屋时与被告罗小艳进行了电话沟通,被告罗小艳对共有堂屋的拆除及邓永权房屋的修建事宜均表示同意,故原告邓永权将被告所共有堂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并无不妥。原告邓永权为房屋的修建履行了相关的报批手续,在办理报批手续时两被告亦未提出异议,现该房屋已建成,且办理好了不动产权证,该房产应得到保护。后续,我局会持续跟进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界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专班人员多次实地调查,并上门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向反映人进行了书面答复。反映人不服书面答复申请了行政复议,我镇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关注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相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