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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异地冻结微信支付功能

时间:2025-05-30

涉及单位: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异地冻结微信支付功能

投诉时间:2025-05-30

事发地区:江苏省 盐城市 东台市

涉及单位: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一:本人在2025年5月28日微信支付账户被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5)鲁1403执保844号,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本人也未收入任何法院传票及短息通知。所有日常开支都需要微信支付,法院未核实真实性随意限制支付,已经在事实上影响了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难以为继,影响了我的生命安全。

二:本人并为在德州当地产生过经济纠纷

三:本人通过互联网查询到05348821217 并非法院号码,所发电话与真实性不符有意隐瞒有效证据同时不对我讲诉任何案情经过与裁定结果,只是让我跟榕树网贷平台协商还钱。还给了电话19192102632

四:本人常住于江苏省盐城市,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德州市,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债权多次转卖,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合上述,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微信支付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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