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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的回复处理与3月上旬处理不一致

时间:2025-05-23

涉及单位: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安康乡人民政府的回复处理与3月上旬处理不一致

我是安乡县安康乡永德村(原清安村13组)村民,本人于2025年4月30日在《红网一百姓呼声》发帖《安乡县安康乡永德村民委员会为何不兑现确权承诺?(续)》后,安康乡人民政府于4月30日网上回复(实际上5月20日回复),但其回复的处理结果与先前的处理矛盾。

事实与理由:

一、 2025年3月上旬安康乡政府、司法所、经管站三位领导组织协调处理纠纷(村支书蔡剑在现场),经质证:

1、高立峰持有涉诉争面积原始《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汤红兵没有涉诉争面积原始《承包合同》,其所出示的《承包合同》关键字迹明显涂改,且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页面涂改、不完整,涉嫌造假。

经质证后,3位乡领导当即认定并再三交办村支书蔡俭按认定处理意见执行。

1、高立峰拥有对诉争地4.13亩面积二轮延包经营权。

2、如果村认可汤红兵的面积,则需另行调整,不得从高立峰处剥离。

但村支书蔡俭却不执行上级领导决定、不执行国家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不仅如此,且安康乡人民政府事后又公然推翻3月上旬的处理认定,并于4月30日在其他问政平台上公开回复“根据目前的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承包权归汤某所有”。

二、我依法享有诉争地延包经营权。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2条、3条、12条、3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我应依法享有诉争地4.1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问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领导:

1、你们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而认定汤红兵拥有涉诉争面积延包经营权?

2、你们4月30日的回复处理对抗3月上旬的处理,行政前后矛盾、朝令夕改,为什么?

3、村支书蔡剑在5月19日乡政府协调处理时,再次违背信访人意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强行给信访人调整面积。为什么?

4、村支书蔡剑为何敢于挑战上级领导权威?敢于挑战国家法律法规?

我的诉求:

1、坚决要求依法依规原址确权,决不接受强制调整。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要求永德村民委员会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村支书蔡剑拒不执行国家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承包顺延、长期稳定”的政策,激化了社会矛盾。对此,村支书蔡剑是始作佣者,安康乡党委书记肖林峰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法制社会,本人将坚定依法信访维权、控诉腐败!

诉请人:高立峰

18974290249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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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乡县网信办 2025-05-30 15:27:18

    网友你好:
    安康乡政府已收到你反馈的问题,但由于你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到了你本人、汤红兵、永德村村委会三方,三方的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安康乡经管站已向上级部门反馈该问题,将于近期与上级部门共同对你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调解,望耐心等候。

    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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