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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数日断民生,万元欠费成“罗生门”

时间:2025-05-17

涉及单位:衡阳市南岳区自来水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

《衡阳市南岳区强制换表暗藏天价陷阱,停水数日断民生,万元欠费成“罗生门”!恳请媒体直击维权困局》

尊敬的媒体记者:

您好!我是衡阳市南岳区紫云小区的居民罗丽萍,此前就南岳区自来水公司违规停水及恶意欠费指控向您投诉,自来水公司也给出了回复。但在后续的沟通协调中,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我的正常生活依旧饱受困扰,所以再次向您求助,希望能借助媒体的力量,让事情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

在5月15日我好不容易将物业、业主委员会、自来水公司约到一起协商,不但没解决供水问题,还被责备不换高额智能水表。次日参加与自来水公司领导以及南岳镇领导、岳东社区领导等多方的会议,领导希望我申请更换智能水表,可我因失业经济困难且内心难以接受这种强制行为而拒绝后,自来水公司领导就表示与我无供水关系,他们只与小区物业发生了供水关系,我再次找物业,物业又将责任往外推。会议结束后,今天一整天各方都再无回应,我的生活陷入僵局。

我仔细研究了自来水公司的回复,发现其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关于总表后的管道维护及水费收缴职责归属小区业主这一说法,小区业主既没有收费的权力,自来水公司也未曾与任何业主进行沟通或给予书面授权,说小区管道维护归属业主更是毫无道理 ,天下哪有这样的规定?

声称更换水表是自愿原则,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不少已更换的业主表示受到了恐吓,小区当时还贴过恐吓通知,通知里明确表示不换表将停止供水,这显然与所谓的自愿原则背道而驰。

同时关于智能水表更换费用的透明度与重复收费争议

除上述问题外,在智能水表更换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费用公示缺失与逻辑悖论。

1. 费用构成未公示,涉嫌暗箱操作:所谓2490元/户的智能水表更换费用(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等)从未通过书面公告、业主大会或官方渠道进行公示。然而业主群中每日高频催缴换表费用、不换将停止供水,却始终从未提供过费用明细依据。这种“催缴积极、公示缺位”的行为,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应公开透明”的规定,本质上是对业主知情权的粗暴践踏。

2. 重复收费逻辑荒谬,违背“三通到户”约定:业主购房时已实现“水电到户”,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购房合同约定,小区公共供水设施(含总表及表前管道)维护责任应由供水企业承担。自来水公司却以“未分户改造”为由,将总表后管道维护、水费收缴责任强加于业主,甚至要求业主为表外公共设施改造重复付费,这既违背合同约定,也与《城镇供水条例》中“供水企业负责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的规定直接冲突。

试问:若“表后管道归业主”的逻辑成立,为何自来水公司在催缴换表费时,又强制要求业主为表前的公共管道改造付费?这种自相矛盾的权责划分,究竟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制造收费陷阱?

再说天价欠费和停水问题,不到2个月产生4269吨水,停水前也未按规定提前告知。现在说是管道漏水,但早干嘛去了?偏偏在巡视组离开,欠费达到14130.39元就停水,实在可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停水前需提前告知,未提前告知给用户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而我并未收到任何通知。

自来水公司回复中提到,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总表用户代表结清欠费就恢复供水,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都称不关自己的事,那我交的物业费意义何在?我买房时的三通到户又体现在哪里?

我只是一个普通居民,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就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但现在因为智能水表更换和莫名的天价欠费,多次遭遇停水,正常生活全被打乱。我恳请媒体记者能关注此事,深入调查,帮我讨回公道,让我家尽快恢复供水,也让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我将相关的证据材料再次整理附上,包括恐吓通知、业主群里截图等,方便您了解事情全貌。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20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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