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6
涉及单位: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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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我投诉浏阳人民医院未对脑梗病人及时处理,造成患者瘫痪失语等严重脑梗后遗症,详细可见链接https://ts.voc.com.cn/question/view/2315584.html,浏阳市卫生健康局回复:
患者吴**于2024年5月5日因头痛就诊于浏阳市人民医院,诊断“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后交通动脉瘤(右侧后交通动脉瘤为责任动脉瘤)”。经评估病情复杂,手术难度较大,与患方充分沟通病情后,患者及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求治。2024年5月7日患者转湘雅医院行手术治疗,5月19日转回浏阳市人民医院,遵湘雅出院医嘱治疗。5月20日患者突发意识模糊,不能言语,左侧肢体无力,急查头部CT及MRI,明确诊断“脑梗死、右侧颈内动脉闭塞(支架内血栓形成)”。因患者当时颅内出血未完全吸收且已应用阿司匹林肠溶片+替格瑞洛双抗,左侧后交通动脉瘤仍未处理,有明确溶栓的禁忌症,故建议患方再次急行血管内介入手术,遭到拒绝,患方要求转上级医院治疗,故再次转院。
针对您提出的“浏阳市人民医院对脑梗病人未及时处理延误病情”的问题,建议您向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再依据鉴定结果合理合法维护权益。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作为地方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回复结果明显存疑
一、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并未了解患者情况,能下结论说患者属于明确溶栓禁忌症?
二、患者左侧后交通动脉瘤并未破裂,湘雅医院教授明确电话指示可以做溶栓处理,难道这不属于上级医院的指导?
三、对脑梗患者时间就是生命,在那样的情况下,浏阳人民医院未给出任何的治疗方案就要求我们转走,浏阳市卫生健康局给出答复是“建议患方再次急行血管内介入手术,遭到拒绝”,明显与事实不符
卫生健康部门作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行政机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透明地处理医疗纠纷,而不是敷衍塞责、漠视患者家属的合理诉求。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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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交的《浏阳市卫生健康局未公平公正处理患者投诉》的问题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患者吴**于2024年5月5日因“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后交通动脉瘤(右侧后交通动脉瘤为责任动脉瘤)”就诊于浏阳市人民医院,5月7日患者转湘雅医院行手术治疗,并于5月19日转回浏阳市人民医院。5月20日患者病情突发变化,诊断为“脑梗死、右侧颈内动脉闭塞(支架内血栓形成)”。浏阳市人民医院依据《颅内动脉瘤抗血小板治疗中国专家共识》、《血流导向装置治疗颅内动脉瘤中国指南2022》以及《3h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的适应症、禁忌症及相对禁忌症》,结合患者实际病情,认为其存在溶栓禁忌。在审慎研究湘雅医院医师电话指导意见后,医院向您方告知了手术取栓方案及其相关风险。最终您方经充分考虑后,签字选择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关于您对浏阳市卫生健康局涉及“禁忌症”等专业医学问题的疑问,鉴于医学诊疗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您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对诊疗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鉴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浏阳市卫生健康局将严格依据法定程序,积极协助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妥善处理纠纷,切实维护各方的权益。
感谢您对浏阳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