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6
涉及单位:蓝山县国土局,县农业农村局,毛俊水库建设指挥部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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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丰头村基本农田被私自改造致下游农田无法耕种事件,3月26日贵司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核实,后告知村民找乡政府解决,贵司的责任请不要甩给当地镇政府,与镇政府无关。
4月15日五问贵司的5个问题贵司的回复已收悉,在此表示感谢,但贵司代表官方回复的5问未能解答,且出示不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可以肯定贵司对改造基本农田未经过相关技术设计与技术指导,非法改造,程序上不合法先不讲,盲目填废泥3米多高,完全没有为下游的农田考虑,也没有为下游的农田设计坡道,造成下游本村一、二组村民20户田主的农田20多亩原来能正常耕种的 现在无法下田耕种面临废弃,不知贵司是否具有基本农田的改造资质?请问:此部分田主的损失由何人何单位承担?2025年度复耕在即,请贵司尽快整改,以解决下游20户田主的农田复耕问题。
蓝山县国土局,县农业农村局:
施工单位对基本农田的改造是否需要相关审批手续?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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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经查,上丰头村菩脚庵的农田,上游部分为沼泽地,已经荒废多年未耕种,耕作层抛荒治理势在必行,对无法耕种的农田进行改良是积极响应了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下游为农田改造而成的鱼塘,也多年未耕种,与国家保护耕地政策相违背,且与网友提出的“下游20多亩农田能正常耕种的无法耕种面临废弃”的描述不相符。
2024年8月30日,应上丰头村菩脚庵上游农田户主(成某春、成某程、成某华、肖某阳)(乙方)的诉求,村民自发与毛俊水库灌区C5标段施工单位(甲方)签订协议,委托对无法耕种的农田进行改良,确保正常耕种。截至目前,涉及到以上四户村民的农田已具备耕种条件,并完善了水系和机耕道等设施。
针对网友提出的基本农田改造是否需要相关审批手续,有无规范设计等问题,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召集了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塔峰镇及村干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并进行了会商研判,一致认为:上丰头村菩脚庵上游基本农田改良是治理耕地抛荒,保护耕地的一项举措,不是人为在基本农田上搞开发建设,不需要办理所谓的审批手续;大家对村民自发在菩脚庵上游对无法耕种的基本农田进行改良的事实认可,不存在乱占耕地行为,不属于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主观意愿和行为,对于耕作层改良不到位的地方将继续督促加强整改。
如有其他意见和诉求请拨打0746-2220809电话咨询或直接到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毛俊水库公司进行反映。
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蓝山县塔峰镇永胜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