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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湘0802执1829号扣划有异议

时间:2025-05-15

涉及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根据(2025)湘0802执1829号

账户*5155

2025-04-2118:59:30 划扣金额13200元

没有收到任何短信和电话通知,也没有提供任何划扣证明,可以直接冻结和划扣老百姓的钱财。

本人对此划扣有异议,请划扣单位说明哪笔资金导致冻结划扣,并开具纸质划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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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定区人民法院 2025-05-21 15:33: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你文中提到的执行案件为本院办理的执行案件采取的执行扣划措施,系由本院刑事庭作出刑事判决并生效后,对判决中的追缴涉赌资金判项进行执行的案件。经核实,您所反映被冻结扣划的银行账户正是本院判决追缴涉赌资金银行账户中的其中一个。该判项中追缴的个人账户是经过公安机关严格侦查与专业鉴定并经法院依法审判确定的涉赌资金账户,本院依据生效判决强制执行,依法依规,并无不当。如您对该案侦查、审判及执行阶段的行为存在疑问,可联系有关办案部门并提交您的诉求及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办案部门及时复核。感谢您对本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需要可致电本院0744-8597200,或前往本院(永定区政府区治大院内)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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