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5
涉及单位: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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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监管部门领导:
我怀着强烈的不满与质疑,就益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我消费投诉过程中存在的严重失职、属地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投诉,尤其是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孟锦鑫自相矛盾的处理方式,更是令人无法接受!
我曾就拼多多平台益阳高新区小夏食品零售店宣传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涉嫌消费欺诈的问题进行投诉。首次投诉时,由益阳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然而,该局执法人员草草核查后,以活动价差异、商家拒绝调解等理由敷衍了事,未对商家行为及食品二次包装销售的合法性展开实质性调查,直接将我推向司法途径,未尽到市场监管职责。
时隔两年,当我再次就同一问题投诉时,处理主体竟变成了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令人震惊的是,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孟锦鑫在处理过程中言行相悖——其口头称商家行为轻微不予立案,可最终书面回复却表示商家已整改下架。轻微不立案与已整改下架的说法完全矛盾,这不仅暴露了其处理工作的随意性,更说明该局根本未对商家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核查,是典型的敷衍塞责!
此外,同一投诉事项,时隔两年处理属地却从高新区变为赫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管辖归属模糊不清、随意变动,暴露出内部管理的严重混乱。这种混乱的处理机制,不仅让消费者疲于奔波,更导致违法商家长期逍遥法外,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应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职责与流程。但益阳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却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消极对待消费者诉求,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我强烈要求:
1. 上级部门立即彻查益阳市高新区、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次投诉处理中的失职行为,厘清管辖混乱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2. 责令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孟锦鑫自相矛盾的处理结果作出合理解释,并对其敷衍塞责行为严肃问责;
3. 依法依规重新调查商家问题,督促商家对我进行赔偿,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望上级部门重视我的诉求,尽快给予公正处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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