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4
涉及单位:湖南省东安县第一中学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您好!
本人现就湖南省东安县第一中学高786班班主任违反教育部关于高中双休政策的规定,强制学生周六到校考试的行为进行举报,恳请依法查处,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一、违规事实陈述
1. 强制周六到校上课
自双休政策实施以来以来,786重点班班主任以“自愿自习”名义要求学生每周六到校,实际安排考试。班主任多次强调“不到校将影响平时成绩”,并通过家长群施压,导致学生被迫签署“自愿到校申请书”。此举直接违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中“严禁利用双休日组织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的规定。
2. 违规组织周末考试
786班主任每周六安排学科测试或模拟考试,并表示星期六不来就别写,强制学生到校参加考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学校老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考试负担,尤其禁止在休息日变相实施评价性考试。
3. 侵占学生自主时间,加剧身心压力
重点班学生长期处于“5+1”学习模式(5天上课+1天补课),每日学习时长超12小时,导致睡眠不足、情绪焦虑等问题频发,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的规定。
4. 漠视学生,持续施压
自双休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周六强制到校违反教育部规定,并要求保障学生双休权益。然而,班主任为了升学率,不仅未予整改,反而通过以下方式施压:
虚假承诺:2025年4月时,786班班主任在被举报后收到教育局“规范双休政策”文件后,口头表示没有考试上课,完全不属实,属于虚构语句。等事情压下来后,又在校内寻找举报人,给同学施加压力,完全态度敷衍,仍强制要求学生到校考试。
目前,老师为了甩开责任,称考试是课代表自己组织的,这一事情也不属实,老师提前和课代表沟通好,让课代表发试卷,以逃避责任。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班主任的行为已构成对未成年人休息权的侵害。
2. 教育部《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典型案例》通知
教育部明确将“禁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列为“红线”,并要求对违规学校“严肃追责问责”,取消评优资格、处分相关负责人。河北省高碑店第一中学、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等因类似违规行为被通报批评并处罚,可作为处理参照。
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六条将“在非教学时间组织考试”视为扰乱考试秩序行为,老师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诉求与建议
1. 立即停止周六强制到校上课及考试行为,严格落实双休政策;
2. 对涉事班主任依规追责,并在全校范围内整改,保证重点班的学生与普通班的学生同样享有双休的惠果。
3.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畅通学生与家长举报渠道,避免“表面整改”,而背后态度敷衍;
4.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文件》要求,合理布置作业,保障学生自主规划时间。
5.重点班老师应该严肃处理 ,不应该敷衍了事 ,也不能把压力施加在学生身上 。
教育之本在于“育人”,而非“育分”。恳请贵局高度重视,彻查此事,还学生以健康成长的蓝天!万分感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投诉直通车》发布的“东安一中重点班违反双休并不改正”一帖已收悉,我校高度重视并迅速展开调查核实,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经学校仔细调查老师和询问学生,786班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双休,没有发现有补课行为。星期六学生来校参加自习,都是学生家长自愿申请,没有强迫。
2.经核实,786班周六并未组织考试,因部分家长希望学校可以提供一些学习资料以便孩子可以全面的学习,故老师给出了一些建议,学生们自己组织复印发放。部分不愿意来学校自习的学生误认为是学校变相强迫学生学习。
3.我校课程安排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对于课外不愿意多花时间在校学习的学生,学校表示理解;对于想在学校多学习的学生,我校会尽量提供所需要的资源和环境。
学校在工作中对部分同学和家长的疑惑解释沟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信息通知,也欢迎大家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我校设有意见箱和举报热线:0746-4212161,也可拨打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46-4212425。
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