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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竞拍成功,法院单方毁约

时间:2025-05-14

涉及单位:西城区人民法院

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

您好!

我是刘涛(身份证号:37028219970803****),现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中违法撤销成交、拖延执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一事,恳请贵报介入调查并予以报道,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合法权益。

事件概述

1. 合法竞拍成功,法院单方毁约

2024年8月5日,我通过西城法院在京东网组织的司法拍卖,以18162.97元合法竞得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一处厂房(详见附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全额支付价款。然而,西城法院于8月7日以“变卖价格不符合规定”为由,口头通知撤销拍卖,未出具任何书面裁定,且未说明具体法律依据。

2. 执行异议遭拖延,司法程序形同虚设

我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案号:2024京0102执异1482号),西城法院虽立案并召开听证会,但至今已超法定审限(15日)近半年未作裁决。期间我多次联系承办法官,均被以“尚在处理”为由推诿,甚至收到“无法告知进展”的敷衍答复。

3. 法院行为严重践踏司法公信力

法院作为拍卖委托人,成交后无合法依据单方悔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

拖延执行异议审查,涉嫌程序违法(《民事诉讼法》第236条)。

口头通知撤销拍卖,拒绝书面说明理由,剥夺当事人申辩权利。

核心争议与法律依据

无保留价拍卖合法:涉案房产为刑事退赔财物,依据司法解释(法释〔2014〕13号第12条),经两次流拍后可无保留价变卖。西城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此规则,我系善意竞买人。

成交价不可随意撤销:根据《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第31条,仅当存在程序违法或重大瑕疵时方可撤销拍卖。本案无任何法定撤销情形,法院仅以“价格低”为由撤拍,显失公平。

媒体曝光意义

此案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折射出司法执行中的程序乱象:法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若放任此类行为,将动摇公众对司法拍卖制度的信任,影响法治社会建设。

附件材料

1. 执行异议申请书

恳请贵报调查此事,揭露司法执行中的违规行为,推动问题公正解决。如需进一步资料或采访,请随时联系我(电话:1558868****)。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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