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3
涉及单位:广州市荣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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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车辆,丰田牌粤ABW0469在2025年3月4日11时50分在蓝山县所城镇猫仔冲超限限制检测站路段被运输局以非法营运的名义扣押,罚单是开具到司机眭胜平个人,罚款1万元,期间司机有告知我们这事,我们签署的租赁合同有规定不能出广州市,司机个人私自行为公司是不清楚的,现在蓝山县运输局没有办法收得到司机的罚款,就非法扣押我们的车辆,逼迫公司去支付这1万元,我司是不会为司机支付的,期间多次联系执法部门,均态度恶劣的拒绝解决问题,除非交钱,否则车是不可能归还。多次投诉也毫无作用。2025年3月,我司有另外一台车在郴州市也是因为同样原因被扣押,经友好协商,郴州市运输局最终归还车辆。同样的湖南省,不同的城市,为什呢别人可以,蓝山县不行?现在车辆被扣押已将近3个月,我司损失惨重,请求政府部门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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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粤ABW0469埃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因非法营运被我局扣押车辆,驾驶员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对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所列物品采取先行保存登记措施。先行登记为七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4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我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至4月2日多次电话(蓝山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座机号0746-2266086)告知粤ABW0469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及车辆所属公司尽快到我单位处理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暂扣到期后,依照流程我单位开具车辆延期暂扣单,以邮件邮寄至驾驶员及车辆所属公司所在地,并电话告知驾驶员及车辆所属公司查收。
感谢您对蓝山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46-2213302咨询或直接到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