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3
涉及单位: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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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康乡永德村(原清安村)村民高立峰,关于我与本组村民汤红兵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有关情况,现向媒体公开披露,请求媒体监督!请求上级领导督办、依法依规问责处理,以平民愤!
一、事发原因
在全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期满顺延”的承包政策,我应依法依规享有涉诉争地4.13土地面积的承包经营权,但在二轮承包期满后应依法延包确权时,现任村支书蔡某却拒不执行上级安康乡人民政府领导的集体处理决定、拒不执行二轮承包期满后国家农村土地发包延包政策,而是利用手中职权、讲哥儿们义气、违法违规企图强行将诉争4.13亩土地面积确权给其哥儿们汤某,此行为违背了上级领导的处理意见、违反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延包政策、侵犯了我应依法依规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诱发民愤和我的强烈不满。
二、信访后处理基本情况:
1、第一次处理当儿戏 。
2025年3月上旬,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派遣司法、经管、综治三位责任领导现场协调处理纠纷,经质证后三位领导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村支书蔡某在处理现场):
1、汤红兵没有涉诉争地4.13亩的原始《承包合同》。
2、汤红兵涉诉争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造假。
3、高立峰涉诉争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有效,应依法享有诉争地4.1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果村认可汤红兵面积,不得强制从高立峰处剥离,可另行调整。
三位乡领导再三向村支书蔡某交办处理意见、督促其执行到位,但村支书蔡某事后却置若罔闻,根本没当回事。
2、第二次处理玩“套路”,“调解协议书”约定“调整”程序违法
第一次处理无果后,高立峰再次信访安乡县人民政府。安康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7日再次协调处理,高立峰同意了“土地调整并确权”的处理方案。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但事后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网签时发现根本没有对涉诉争面积“确权”,而却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套路”信访人。另外,高立峰系永德村24组村民而非永德村13组村民,而“调解协议书”约定“调整至永德村13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需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同意”的规定,该“调解协议书”约定的“调整”未经2/3以上同意,侵犯了永德村13组村民的合法权益。
三、村民的凝惑?
村支书蔡某拒不执行上级领导处理决定、拒不忠实履行“调解协议书”所确定的“确权”责任、拒不忠实执行国家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延包政策,利用职权玩“套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企图为其哥儿们汤某非法谋益,村支书蔡某如此胆大妄为、何以所致???
1、是由于村支书蔡某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制观念淡薄?或是根本没有?
2、是由于村支书蔡某自高自大、根本没将上级领导、国家法律法规放在心上?
3、是由于村支书蔡某江湖义气、哥儿们义气而胆大妄为?敢为哥儿们两肋插刀而置上级领导、国家法律法规而不当回事?
4、或是上级领导根本没有严励督办?没有领导权威,村支书对此不屑一顾?
5、或是村支书蔡某背后有保护伞,将上级领导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本不当回事?
村支书蔡某的行为已在当地激化矛盾、引发民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广大村民看到了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导致高某强烈不满并坚定依法信访维权!
信访人:高立峰
1897429****
2025年5月1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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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安康乡政府已收到你反馈的问题,但由于你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到了你本人、汤红兵、永德村村委会三方,三方的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安康乡经管站已向上级部门反馈该问题,将于近期与上级部门共同对你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调解,望耐心等候。
安乡县安康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