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1
涉及单位: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阳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尊敬的领导:
本人之前由于个人经济问题,导致360欠款还不上被起诉,今年4月16号所有银行卡被封,进入中国银行手机APP后显示欠款83万多元,后来去银行柜台查询才得知是被360外包平台起诉冻结了,这几年我也在想办法赚钱还债,对于此次事件,我有几点需要申诉:1、转让程序合规性: 需有债务人确认的书面通知回执;(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电子通知需有公证送达记录。)在被起诉前,我没有收到相关债权转让的通知 2、受让方资质审查: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否为金融持牌机构?非持牌机构不得受让金融债权(银保监办发〔2021〕103号); 职业收债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2022浙01民终1234号判决)。3、 债权真实性验证: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否有提供原始借款合同;完整的本息计算明细、4、这次我投诉桂阳县人民法院相关判案人员,没通知被告人,没有以被告人可以接受的庭审方式让被告人可以出席庭审,另外我在深圳工作,住址也不在郴州,存在管辖权异议,申请在深圳重新审理,这样我才有时间应诉 5、为什么我欠款几千能冻结我83万多元的额度?对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希望能给我一个解释!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您好!收悉留言,我院高度重视,就所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樊某与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19日立案,2024年3月12日开庭审理。期间,樊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本院提出管辖异议、答辩意见等任何意见。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后,于2024年3月19日作出判决,由樊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欠款本金8333.34元、利息159.66元和逾期违约金556.72元,合计9049.72元。 判决后,本院通过电子送达和短信送达的方式多次向樊某发送了民事判决书,樊某于2024年5月30日21时32分01秒接收成功。 判决后,樊某未提出上诉,也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现已生效,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因该案系多名被告共同诉讼,总诉讼标的为83万余元。本院于2025年4月16日冻结了樊某等72人名下的银行存款额度83万余元。
本院与樊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实际冻结额度为执行标的款9388.33元,超过该金额的存款可以自由支配。同时,向申请执行人郴州俊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樊某作了调解工作,双方于2025年5月15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