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0
涉及单位:祁东县医保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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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东柏,身份证号码:43042619520407****,于2025年4月在湖南省肿瘤医院确诊肺癌,妻子瘫痪在床,2014年建档贫困户,有祁东县扶贫办发的扶贫手册,2015年为脱贫户,但脱贫不脱政策,2025年4月,祁东县扶贫办,现改为祁东县农业农村局归口管理,查询其为脱贫户,但政策有5年的过渡期,但是为何祁东县医保局说我们无法享受报销政策,请问是谁给予的祁东县医保局的权利,擅自取消了我们的资格? 4月17日,4月28日均有电话咨询祁东县医保局,其反馈,是根据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们已脱贫。我有2问:1、医保局反馈的是民政局提供的,民政局何时提供的脱贫证明给医保局2、即便脱贫湖南省依然有5年过渡期,学生上学也还每年有补了500元,为何医保却矢口否认。3、贫困户归口管理部门为祁东县农业农村局,祁东县农业农村局显示我们为脱贫户,但是根据湖南省的政策文件脱贫不脱政策,究竟谁将政策脱了? 即便脱贫,当时政策也是说有5年过渡期,现在还没有到截止时间啊,为什么不给我们贫困户的报销? 作为贫困户,家中已有妻子瘫痪在床,常年需要人在家护理,肖东柏无法外出工作,如今身患重病,却无奈政策如此苛刻,唯今之计,只有心忧炭贱愿天寒。 望能体恤民情,体察我们身患重病却又无能为力的无声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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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2025年5月14日在县医保局办公室进行协调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资助参保政策参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执行。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坚持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由于根据诉求人父亲是2014年建档贫困户,根据祁东县农业农村局国家扶贫系统查询诉求人父亲2015年已经为脱贫户,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因此按标准退出,不能再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截至目前肖女士已经在12345平台投诉4次,建议12345平台拒绝回复!2025年5月19日10点20分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向诉求人解释了为什么取消的原因,诉求人表示满意!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