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05
涉及单位:望城区铜官街道城管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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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做陶瓷的手艺人,2010起就租赁在望城区铜官街道陶瓷七厂。一直使用的是液化气窑炉生产。可是在2024年4月9日铜官街道城管强行进入我的生产场地。以私储液化气为由拿走我三个50公斤装液化气罐。那个季节本是陶瓷生产的最好时间段,由于他们的肆意妄为,使本就不怎么景气的陶瓷企业雪上加霜。使我不能正常生产损失惨重,导致停产。期间我多次向望城区城管局和12345反映均无结果。被逼无奈才向贵平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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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5月9日,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铜官中队与铜官街道自然资源二办、安监站共同对辖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铜官街社区陶瓷七厂内存放有3个50㎏液化气钢瓶(其中2个为空瓶,1个为实瓶),属于使用大型液化气瓶烧窑的情况。根据对现场使用环境的检查,发现该厂房未单独设置专用气瓶间,也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因此属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随后,经澄海公司工作人员检测,3个钢瓶均属过期钢瓶(到期未检测),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执法人员要求您依法整改的情况属于正常的行政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