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04
涉及单位:炎陵县中村乡政府、炎陵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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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驻村干部殴打75岁老人,导致轻伤一级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叫蓝安逸,今年75岁,家住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潭村深渡组,我是留守独居的畲族老人,因家中缺水,村里不解决老人用水问题,我儿在北京给乡党委书记潘廷勋打电话求助,于2024年5月6日乡党委书记潘廷勋派驻村干部陈海飞到我家里调查情况,我当时请求陈海飞去看一下接水管的地方,他不去,家里因没水用特别着急就拉着陈海飞去看一下接水管的地方,陈海飞嫌麻烦和我发生口头争吵,并把我打倒在地,拳打脚踢,用脚多次踢我的腰椎和屁股,导致多处受伤,脸上、腰椎、屁股都留下了伤痕,我当时就报警,炎陵县中村乡红星桥派出所接警后,作笔录时对我十分冷漠,回忆当时的情景,在询问和笔录时民警李晟杰对我大声吼叫,偏袒行凶犯打人的陈海飞,一个问题重复盘问老人,花了4个多小时我才从派出所走出来,案发当日是2024年5月6日,我的儿子从北京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潘廷勋了解真实情况,潘廷勋电话表示陈海飞确实动手打了蓝安逸老人,潘廷勋还说动手是不对的,会严肃处理,当时通话记录有录音为证,后来看到蓝安逸伤情严重后,潘廷勋态度变了,在公安面前做伪证,有意帮助陈海飞逃避责任。案发第三天我的儿子从北京回到炎陵老家把我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查伤情,结果腰椎压缩性和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伤残十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陈海飞殴打老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目前受害人蓝安逸已花了五万多元医药费,乡党委书记潘廷勋和行凶者陈海飞承诺支付医药费,至今未付一分钱,打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由于打人者陈海飞是驻村的干部,不是一般人,炎陵县红星桥派出所民警都特别照顾陈海飞,乡里面几位负责人为此也专门到受害人家里劝我原谅陈海飞,为此事乡负责人毫无原则的说了一大堆诓骗老人的话,希望老人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乡党委书记潘廷勋毫无组织原则,纵容手下恣意妄为的欺压百姓,对老人随意殴打,完全丧失了党员干部原则,知法犯法。
这是驻村干部陈海飞第二次欧打我,第一次是几年前,因为家里的基本农田无故少了一亩,我到乡里找到陈海飞,希望乡里把他田亩册里扣减的面积能补回来,陈海飞不理不问,还恶言相向,掐着我的脖子强行把我推出办公室,至今我家的田亩数量还未解决,作为乡里的一把手党委书记潘廷勋和驻村干部陈海飞不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不为人民群众办事,专门欺负百姓、欺负独居老人。打伤老人后利用手里的特权操纵派出所办案人员,袒护和包庇行凶打人的干部。乡干部陈海飞殴打老人的事实真相清楚,乡里和县里的保护伞只是在做掩耳盗铃的丑事,殴打老人的事就是鸵鸟的屁股一看就知道。案发当天2024年5月6日 乡党委书记和受害老人的儿子通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清晰的记录了案情过程,另外,2024年7月2日乡政府内部司法协调过程中行凶者陈海飞同意赔偿2万元的事实也再次证明了殴打老人的真相。7月4日乡党委副书记盘建军发信息告知受害方陈海飞愿意赔偿2万元的事情。还有受害方拔打市长热线12345有正式回复相关案情,反映了陈海飞和受害老人蓝安逸发生过矛盾和冲突导致老人多处受伤,后来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行凶者陈海飞至今未受任何处理,依然逍遥法外。
打伤老人后乡政府的干部还继续在做伤害老人的事情,过了十天才安排人把我家的水管接通,对老人用水的大事、对群众生死攸关的事情漠不关心,接水管的成本大约一百多元能解决的,却向老人收取一千五百六十元的高价服务费,受害老人长时间被逼用水困难,只好认栽受人欺负。最近乡政府某人还故意不发和拖延发放蓝安逸老人的养老金,故意制裁和刁难老人,当地乡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徇私枉法,以权压人(相关证据附后)。
今天含泪反映,请求媒体来实地采访调查,关心农村独居老人的疾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我给你们嗑头了!
此致
敬礼
投诉人:蓝安逸
电话号码:1316750****
2005年4月2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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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中村瑶族乡联村干部涉嫌殴打老人的情况,我乡高度重视,针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6日下午15时许,我乡龙潭村村民蓝安逸向红星桥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乡联村组长陈海飞殴打。接警后,红星桥派出所联合炎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先后三次依法对该案件进行核实,均未发现证据证实蓝安逸的伤情系陈海飞所致。经多方调查取证,2025年3月31日,炎陵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目前,蓝安逸之子已向炎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我乡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监督与关注。
中村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