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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合浦县公馆镇政府及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为光伏项目修路强侵农民合作社土地的违法行为举报

时间:2025-05-03

涉及单位:广西合浦县公馆镇政府及合浦县水利局等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一、2025年2月17日 ,当地村霸徐辉河纠集家族及刑满释放人员共二十来人,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动挖掘机摧毁我农民合作社的铁栏上百米, 报警后,该伙人气焰十分嚣张,  声称代表华能(光伏公司)和政府来拆的。然而到达现场的浪坡村委副主任和公馆镇政府工作人员均说不知情,该违法行为与政府、村委会无关。当天到公馆镇派出所笔录,后立案。(合公立案字[2025]00273号)次日,该伙人再次上次运走挖掘机,报警后,警察原地扣押挖掘机。同日下午,公馆镇水利站和合浦县国土局、县农村农业执法部、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来查看现场,多部门人员离开后不久,公馆镇政府人大主席梁有禄与浪坡村委副主任等人到现场劝说举报人答应接受赔偿及以不签协议形式将给对方修路。二、2025年3月10日,该伙人再次上门利用警察扣押的挖掘机摧毁我合作社的铁栏五十多米,报警笔录后,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合公立案字【2025】00390号)。三、2025年3月14日,村委会主任约举报人到公馆镇政府镇长办公室商谈,扬言不去谈的话,公馆镇政府已经作好了当“被告人”的准备。

2025年3月15日,举报人去到公馆镇政府,公馆镇镇长、浪坡村委会主任及两名工作人员与举报人座谈,提出镇政府打算拓宽我合作社所在塘堤修路,不曾提到此前发生两次违法毁坏行为处理意见,不提及对拓宽路面需占用我合作社养殖场铁护栏及塘内面积涉及的补偿,只要求我们提意见,不然就强行修路。(有视频录音)我合作社用地界址图的形成是由浪坡村委会和公馆镇土地部门确认备案形成的,合法使用养殖场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纠纷的。四、2025年4月3日,合浦县水利局直接在合作社门口张贴了一张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内容是“合作社的铁护栏、电线杆、太阳能路灯、泵房及水管属于违建,限期4日自行拆除(如不服本通知书,有六十日的行政复议和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逾期不提出及不自行改正的,水利局将强制措施)。五、2025年4月9日,镇政府 、县水利局等工作人员带领此前实施二次摧毁的徐辉河团伙成员、光伏项目施工人员,开始强拆抢占违法行为。当天报警,民警到场后以“政府行为”为由不做处理。该伙人行为恶劣,令人发指,黑衣保安恶意拖拽合作社女社员,用挖掘机将摧毁的铁栏石墩推进养殖场阻碍养殖,还将进水口堵死。4月9日至19日,强行抢占期间,共回填我合作社土地将近二十亩,毁坏大量红树林,用卡车一车车的拉出去销毁。六、该海堤历史以来只有行人可以通过,路面不到一米宽且为断头路,年久失修,如果不是因为光伏项目修路,谁又会想起?如今为了达到快速拆迁,不予补偿的目的,多部门恶意串通,在没有合法手续 ,不走正规征地流程,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来欺压老百姓,政府部门如此的公信力,令人震惊。4月3日,水利局出具的《限改通知书》指出我合作社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四款:禁止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四)擅自搭建构筑物、垦植、砍伐林木、筑坝拦汊、围库造地、挖渠破闸、挖堤扒口;指出我合作社擅自搭建铁丝网,要求拆除。但4月9日,水利局带队加固海堤,却砍伐大量红树林,同样,水利局、镇政府等都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第四款的:砍伐林林,围库造地(该光伏项目在海堤边上已经回填上百亩湿地种上光伏)。按第三十二条规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显然,水利局工作人员已经违反此规定。合作社铁栏建设在合法土地范围内都不允许,水利局在没有调查 取证就下达限改通知书,权力如此任性。身为执法人员,带队实施毁坏大量红树林,应该罪加一等。七、我合作社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当地的种养产业,种养殖收入维持合作社成员的生活开支。合作社农民共18个人,都是没文化没工作没社保的农民,如今合法土地被侵占,进海水口被堵死,养殖业无法继续,断了未来仅有的收入,不给我们农民留条活路,我们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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