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7
涉及单位:郴州市北湖区富邦门窗厂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道凹组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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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4月9日在郴州市富邦门窗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道凹组)订购“伟昌110断桥系统平开窗”,并于当日下午16:36支付定金500元,收据明确标注“伟昌110断桥系统平开窗通体2.0厚,假一罚十”。2025年4月12日,本人支付尾款70%(1万元)。
2025年4月25日,在该厂发现本人门窗框架四周为2.0mm厚度,而中横框、中竖框厚度不足(商家承认仅1.6mm,甚至可能没有1.6mm,并已拍照留存证据)。商家在销售时未明确告知此差异,且事后在电话沟通中承认隐瞒事实(有录音为证),严重涉嫌虚假宣传。经咨询其他门窗厂商,确认“通体2.0厚”应指所有型材均为2.0mm,否则属于偷工减料。
诉求:
1.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一赔三”;或按商家承诺“假一罚十”赔偿;
2.免费更换所有中横框、中竖框至2.0mm厚度,并延长门窗整体质保期限;
3.希望郴州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能够维护消费者权益,尽快处理此事,谢谢!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您有义务全面、真实告知商品信息;
《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应承担补救或赔偿责任。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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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收悉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沟通,我局工作人员安排双方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下午前往郴江所进行现场调解。经协调,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您当场表示对调解结果无异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