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5
涉及单位: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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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湖南省质量监督管理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工信部消费者事务服务中心:
本人现就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电信”)通过橙分期业务实施消费欺骗的恶劣行为进行实名投诉,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025年3月15日 岳阳推销人员(工号为;730XYXD601. 姓名;廖艳 手机号码1852831****)以免费赠送手机一部,无任何其他费用,上门推销方式,诱导我老婆签订一份169元套餐使用36个月期限合约协议,推销人员以"送手机无任何套路"为诱饵,刻意隐瞒橙分期实质为第三方金融贷款的事实。在未明确告知风险、未出示贷款协议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我老婆身份证件办理了为期36个月的橙分期业务,致使她征信系统出现"甜橙金融"贷款记录。这些关键性业务内容,作为一个职业的推销人员:她并未将业务具体细节内容告知我老婆,她只介绍了套餐不变情况下免费赠送手机,我老婆是在看不懂协议,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忽悠傻傻的签了协议,如果介绍详细是肯定不会签约协议的,所以这份合约是不合法属于诱导套路贷行为。随后我查询相关信息才了解套餐和合约情况,推销员给我办理的是“橙分期合约”属于金融合约贷款1080元!这款合约36个月内不能改套餐,如果要中途改套餐就必须缴纳违约金1080元,
我发现后立即要我老婆咨询我们屈原管理区当地电信营业厅的人查询到,就算中途赔付违约金1080元改了套餐,以后征信也会受影响,因为这个合约是和银行卡绑定一起办的套路贷。营销人员廖艳被投诉后还打电话和我老婆吵架,可恨的是她反口说当时签订协议时告知了详情,其实详细情况并没有告知,这就是一个营销行为,霸王条款,强制捆绑消费。补充说明:送的手机(荣耀畅玩50M JDY-AN00,价格也就价值500元的低端手机),而我要赔付1080元的违约金。169元签订36个月套餐的合约期限,如果不交违约金,意味着我就要被强制捆绑消费期限延长至36个月,算下来合计6084元,。
22025/4/14我第一次投诉后;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工号7721给的投诉回复是,有本人签订的书面协议,没办法改了,改套餐就要赔付违约金,2025/4/14其中一个岳阳号码0730-2223322回复我说天下没有白费的午餐这种话,态度很不好。后续10天内都有电信工作人员给我回复都是解决不了,而且效率很低,事情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这个事情到现在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还是不予给我处理,也不处理违法违规办理这笔业务的人!更没有给我处理我的被骗问题,导致我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多次致电岳阳电信10000,湖南电信10000号客服热线,各个层级之间相互推诿,拒不解决问题,以次充好的利用垃圾手机赚取高额利润,强买强卖,恶意骗贷,强制用户签订不平等条约,藐视国家法律,国企骗公司的套路,欺骗老百姓等数条罪行,桩桩件件事实确诊,请省领导,国家工信部,省通信管理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等各级领导为我伸张正义!
2025/4/24/电信运营商0731 10000给我的回复还是解决不了,还一口咬定坚称说我老婆当时签订了协议,而且受理上传的资料都有本人签字图片证明,至于营销人员廖艳,推销合约时有没有告知我老婆具体套餐期限及违约金详细情况,这个已经无从查证,所以解决不了,除非我这边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因为时隔太久了,我老婆上班店里监控记录已经失效了,所以给老婆推销时的具体交谈证据提供不了,但是她们店里有人证可以证明,推销员是没有做业务详细介绍的。电信运营商是知道我无法提供证据,所以才不去解决。
2025/4/19我在投诉无门情况下,我写书面材料投诉到工信部12381。
2025/4/24工信部工作人员回复我案件下发湖南省电信受理中心转电信企业处理中~~,工作人员要我15日内等结果通知,工信部监督处理,要我耐心等待中~~~,
补充说明:如果省电信局也没法解决,那我们平民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接下来向那个部门去维权?我们都是乡下人虽不懂法,但是很清楚自己的利益受损了,被欺骗了,不懂如何保留证据,更看不懂协议,所有才让电信营销人员钻了空子。 对于36个月6084元的套餐费用我们平民家庭真的负担不起,还有违约金赔付1080,希望省领导能重视帮我们维权。
工信部明确规定:任何通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用户自行选择套餐的权利,如果不更改套餐。因此,我们可以投诉到工信部;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写到“通信运营商关于办理合约活动期限内不可关闭、不可取消规定”等这些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通信客服推荐办理时并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我注意该格式条款,限制了我的合法权利,违反了工信部关于“通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限定用户指定业务”的规定。最后,我们可以要求取消现有的霸王合约,办理最低的套餐。
截至2025年4月25,该违规贷款已产生事实产生一月有余,造成我老婆可能征信评级下降,期间10多次次致电10000号投诉均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岳阳电信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二十六条关于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涉嫌触犯《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缔约过失责任。
现提出以下诉求:
1. 立即终止违规办理的橙分期协议套路贷
2. 1080元费用立即消除贷款记录
3. 出具书面文件消除相关贷款记录
4. 省级公司派专员书面道歉
5. 严肃处理涉事网点及推销人员
若七日内未获满意答复,本人将材料同步向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监察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递交材料,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望贵司勿将消费者合法权益视为儿戏,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
至此感谢 投诉人:钟渊 联系电话:1667040**** 日期: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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