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4
涉及单位:攸县苏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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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代表南充市高坪区宏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湖南羲鑫劳务建筑公司向上级领导反应如下情况,望引起有关领导重视。
1:我劳务公司在2018与攸县苏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因当时在甲方施工许可证没办理的情况下就要求我劳务公司进场施工,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施工进度缓慢,最后不得不停工等待,约停工2年后,甲方又通知我劳务公司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时出现了工人坠落至洣水河中,导致死亡,在事发后,当时施工单位负责人:房宇找到我劳务公司商谈:说为了降低影响,由我劳务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事后赔偿我劳务公司,结果到至今也未能得到有效的赔偿事宜,最后我劳务公司才知道是因为当时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甲方未能完善,才让我劳务公司来承担。出现安全事故后,又通知我劳务公司停工,在停工1年多以后,在2023年底又通知我劳务公司进场施工,在我劳务公司施工至2024年底,因项目各种问题,导致施工进度缓慢,成本增加,各项亏损严重,我劳务公司提出退场,要求办理结算,在与我劳务公司结算未办理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劳务公司驱出施工场地,安排其他劳务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可半年时间已过我多次要求施工单位给我劳务公司结算,并要求给我劳务公司补偿工亡、以及耽误工期的损失,施工单位迟迟不理睬我劳务公司,我劳务公司实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准备起诉施工单位(攸县苏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时候发现,攸县洣水四桥及连接线项目主合同签订单位不是该单位,是另一家(苏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投资方(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导致我劳务公司实在无力承担该项目的各项亏损,也实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特恳请各领导能给予我劳务公司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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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获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要求其尽快核实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经核查,您所提及的事项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范畴。为更高效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与施工单位进一步对接,明确诉求细节。若后续协商未达成一致,您也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邓先生15773388888联系。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