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5
涉及单位: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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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丰头村基本农田被私自改造致无法耕种事宜”贵司的回复已收悉,对此表示感谢。有关贵司在回复中提到的“邀请了村委干部和县自然资源局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因贵司对此片区部分农田的改造影响了下游本村一二组村民20户田主的农田2024年无法耕种及对外承包至今,五问贵司:
1.改造基本农田有无县自然资源局或相关单位的正式批示文件?(请付图出示)
2.有未按相关设计技术人员的设计图进行施工作业?(请付图出示部分设计图)
3.目前废泥堆积高度约3米,如后续洪涝期出现塌方对下游的影响由何人何单位承担责任?(请注明承担者姓名或承担单位)
4.机械废泥含有机械废油成分且填埋在上游,后续渗出的水对下游的农作物种植或水产养殖是否有影响?(请回答是/否)
5.2024年原本有养殖户承包本片区农田用作水产养殖,后因贵司改造无法使用,导致养殖户放弃承包,此片区部分田主2024-2025年的损失由何人何单位承担?(请注明承担者姓名或单位)
请问县自然资源局:
有关基本农田的改造是否需要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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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上丰头村菩脚庵的基本农田大部分农田为沼泽,导致村民和农机长期无法下地耕种。村民为将沼泽恢复为农业用地,便于耕种,自发找到湖南省毛俊水库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蓝山县)C5标工程施工项目部达成协议。2024年8月30日,湖南省毛俊水库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蓝山县)C5标工程施工项目部(甲方)与上丰头村肖某某、成某某、成某春、成某志、成某华5位土地承包户村民(乙方)达成协议,应5位村民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施工明渠开槽土方,填入乙方指定地点并进行修整。经现场查看,该5户村民承包地块通过修整后已具备耕种条件。未与项目部达成协议未修整的地块仍无法耕种。
感谢您对毛俊水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46-2220809咨询或者直接到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反映(地址:蓝山县和平车站7楼)。
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