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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岳麓区政府超期近6个月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时间:2025-04-13

涉及单位:岳麓区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1、2024年8月2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长府复决字[2024]137号),明确责令岳麓区政府在60日内对我的装饰装修、停产停业及搬迁费等补偿问题作出处理。然而:截至2025年4月,超期逾7个月仍未履行;

2、2025年3月10日,岳麓区政府出具《关于申请履行法定职责的回复》,仅声称"将在最终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中明确",变相拒绝执行(附文件照片)。

3、2025年3月10日岳麓区人民政府出具给陈双全的文书《关于申请履行法定职责的回复》中回复称:同时,《行政复议决定书》(长府复决字[2024]137号)要求我区处理的装饰装修、停产停业、搬迁费等补偿内容将在最终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中进行明确。收到的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告知书,非承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是否已严重失信?

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我的商铺因征收2023年2月23日启动,长期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270万元(附经营流水、租赁合同等证据);

多次沟通无果,政府工作人员态度敷衍,甚至表示"我们没有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来"。

涉嫌三重违法违纪:

1.违反《行政复议法》第62条:拒不履行生效复议决定;

2.违反《公务员法》第59条: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

3.违背中央"依法行政"要求:典型的新官不理旧账行为。

核心诉求:

① 请求媒体曝光岳麓区人民政府(现湘江新区人民政府)"有法不依"乱象;

② 督促政府立即支付全额补偿款(附计算清单);

③ 追究相关责任人懒政怠政责任。

联系方式:

陈双全 

行政复议决定书(长府复决字[2024]137号)照片;

岳麓区政府2025年3月10日回复文件照片;

商铺停业损失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照片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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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顶街道办事处 2025-04-17 08:36:55

    2023年2月23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启动征地程序,陈某某承租天顶街道青山新村社区居民孙某某1和孙某某2的房屋,位于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该房屋用于网吧经营。
    经拆迁指挥部依据政策认定,网吧租用孙某某1和孙某某2的房屋门店关停搬迁奖励资金共计84690元,承租人陈某某已分2次领取该笔费用。对于其他不合理诉求,湖南湘江新区、天顶街道、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已经多次当面与陈某某进行政策解释,由于诉求过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作为利害关系人,如对相关程序不服,可通过法律程序继续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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