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9
涉及单位:宁乡市住建局 宁乡市物管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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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乡市蓝色港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经慎重讨论,一致认为本次消防整改申请维修资金的理由及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无法体现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亦不符合法定程序。现将相关意见陈述如下:
一、物业公司不作为导致消防设施损坏,责任应由其承担
蓝色港湾小区消防设施的损坏及瘫痪,是由于物业公司长期未履行维护职责所致。自开发单位交付以来,物业公司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维修,导致设施老化、失灵,最终酿成今日局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非将整改费用转嫁给全体业主。
二、申请程序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利益关联人员参与表决
申请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中,存在物业公司内部人员及其上级公司人员,明显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表决主体独立性的规定,表决结果缺乏公信力。
预算公示不透明
申请材料仅公示了总造价,未提供详细的预算清单及人材机汇总,业主无法核实整改内容的具体合理性。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资料造假问题
申请材料中提到“2012年交付”与事实不符。本人所住13栋于2015年交房,证明材料中存在时间错误,涉嫌伪造交付记录。
公示程序不规范
业主从未收到关于消防整改的正式通知,仅在4月8日得知动用维修资金的公示。所谓的“业主代表”身份存疑,可能为利益关联人,无法代表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
三、整改内容及费用缺乏科学依据
整改项目不明确
申请中提到的“32万元其他项目费用”及“隔离系统”未作具体说明。作为从事消防工作十余年的专业人士,本人对“隔离系统”这一术语存疑,建议明确整改内容及技术标准,避免资金浪费。
整改方案未充分论证
整改方案未提供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亦未组织业主参与讨论,缺乏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住建局及社区应履行监管职责
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及街道社区作为监管主体,应确保维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然而,本次申请程序中存在明显违规行为,相关机构未尽到监督责任,反而协助物业公司推进不合理的申请,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建议与诉求
暂停本次维修资金申请
建议住建局暂停审批程序,要求物业公司及申请方重新组织合法、透明的申请流程,并提供完整的整改方案及预算明细。
追究物业公司责任
物业公司应承担因其不作为导致的消防设施损坏的赔偿责任,不得将整改费用转嫁给业主。
加强监管力度
住建局及社区应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避免利益输送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申请程序存在多处违规,整改内容及费用缺乏依据,物业公司责任未被追究。为维护全体业权益,关于不同意宁乡市蓝色港湾小区消防整改申请维修资金的报告
宁乡市住建局: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乡市蓝色港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经慎重讨论,一致认为本次消防整改申请维修资金的理由及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无法体现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亦不符合法定程序。现将相关意见陈述如下:
一、物业公司不作为导致消防设施损坏,责任应由其承担
蓝色港湾小区消防设施的损坏及瘫痪,是由于物业公司长期未履行维护职责所致。自开发单位交付以来,物业公司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维修,导致设施老化、失灵,最终酿成今日局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非将整改费用转嫁给全体业主。
二、申请程序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利益关联人员参与表决
申请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中,存在物业公司内部人员及其上级公司人员,明显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表决主体独立性的规定,表决结果缺乏公信力。
预算公示不透明
申请材料仅公示了总造价,未提供详细的预算清单及人材机汇总,业主无法核实整改内容的具体合理性。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资料造假问题
申请材料中提到“2012年交付”与事实不符。本人所住13栋于2015年交房,证明材料中存在时间错误,涉嫌伪造交付记录。
公示程序不规范
业主从未收到关于消防整改的正式通知,仅在4月8日得知动用维修资金的公示。所谓的“业主代表”身份存疑,可能为利益关联人,无法代表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
三、整改内容及费用缺乏科学依据
整改项目不明确
申请中提到的“32万元其他项目费用”及“隔离系统”未作具体说明。作为从事消防工作十余年的专业人士,本人对“隔离系统”这一术语存疑,建议明确整改内容及技术标准,避免资金浪费。
整改方案未充分论证
整改方案未提供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亦未组织业主参与讨论,缺乏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住建局及社区应履行监管职责
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及街道社区作为监管主体,应确保维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然而,本次申请程序中存在明显违规行为,相关机构未尽到监督责任,反而协助物业公司推进不合理的申请,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建议与诉求
暂停本次维修资金申请
建议住建局暂停审批程序,要求物业公司及申请方重新组织合法、透明的申请流程,并提供完整的整改方案及预算明细。
追究物业公司责任
物业公司应承担因其不作为导致的消防设施损坏的赔偿责任,不得将整改费用转嫁给业主。
加强监管力度
住建局及社区应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避免利益输送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申请程序存在多处违规,整改内容及费用缺乏依据,物业公司责任未被追究。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恳请住建局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区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份,宁乡市消防大队对蓝色港湾小区消防系统开展督查后,下达了消防问题限期整改通知。根据消防大队的整改通知要求及《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前正严格按照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使用流程推进整改。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向宁乡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咨询和反映,联系电话:0731-8782269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