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7
涉及单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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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在2025年4月3日20时09分在微信支付客服收到"微信支付账户限制了支付功能",显示执法机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5)湘0104执保1871号、,但本人在此之前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的,也未收到短信或者来电通知。截止投稿止:4月7日下午未收到任何通知
2、本着万事多沟通的原则,本人从接到通知后就积极主动联系通知内提供的电话:073189901242。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情况,通过12368查到法官电话,073189836931也是无人接通。好不容易打通了法院一个电话,但是又告诉我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我又不打通了。
3、本人登陆人民法院网湖南省查询到文书编号、(2025)湘0104执保1871号,但我想查看详细情况弹出提示:您在本案件中的身份证信息与登陆身份证信息不匹配,请联系所在法院网管同志核实并修改。
4、本人至今从未在网络找非法三方做过贷款,而且所有收入均为合法,税后收入。
5、家庭情况:本人家庭目前所有收入来源为我一人,七十多岁的双亲,还有两个儿,大儿初小,幼儿未满三岁;法院在未通知任何情况的冻结我微信银行卡(工资卡收入来源)。让我原本就岌岌可危生活,更加举步维艰。现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不管之前有过什么事情,国家法律是公平的。我们也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调查,如确实该做的处罚本人都认。如果不是我的主张问题,而出现批漏。我们也将通过更高的有关部门,维护个人权益。请让我能联系到法官,或者法院联系我。
6、账户冻结已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请立即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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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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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