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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清风村周立文占用耕地红内违建

时间:2025-03-29

涉及单位: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违建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周又宜,联系电话:1802439****,身份证号码:43262419671218****,现居住于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清风村第10村组。怀着对维护农村建设秩序的责任感,我向您反映一起农村违建情况。

违建位置位于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清风村第10村民小组(违建地具体位置见附件图片),违建当事人是:周立文,现居住于洞口县黄桥镇清风村第8村民小组周家院子。

该违建的基本情况如下:大约从2022年4月份起,违建者周立文在明知自家有老宅一座,再申请建房不符合一户一宅基地的建房规定下,未取得任何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建设。且建设规模之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目前,该建筑已建至3层,占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周立文的违建房子过程相当离奇,2022年4月份刚开始建的时候黄桥镇土地管理部门就已经发现,但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及人员来现场制止。直到2023年该房屋建到2层后,黄桥镇土地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才到现场。来到现场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及想办法停止违建,而是伙同当事人周立文欺骗骗群众隐瞒事实。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视法律于不顾,相关人员收取周立文的送礼,违规为该违建房通过审批,审批面积大约:164平方米。当地人民群众敢怒而不敢言。更为嚣张的是周立文到处说我打通了关系的,你们拿我没办法的。所以,清风村流传在一句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违建行为造成了多方面的不良影响:一方面,毁坏耕地用于建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违反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违反《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严重违反了农村建房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破坏了村庄规划的整体布局和有序性;另一方面,该违建建筑强占我的承包地20平方米,对于祖祖辈辈靠以土地生存的农民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我家物质与精神2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清风村广大人民群众中留下了一个人人效仿的坏榜样。同时,这种违建行为若不加以制止,可能会引发其他村民效仿,导致更多违法建设行为的出现,破坏农村建设的良好秩序。

为了维护农村建设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我恳请贵部门能够对此违建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的合法使用状态。

我保证以上所述情况属实,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周又宜

举报日期: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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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桥镇人民政府 2025-04-01 16:25: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举报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清风村周立文占用耕地红内违建》已收悉,黄桥镇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第一时间成立由镇司法所、镇执法大队以及镇自然资源与村镇建设办公室组成的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对此事进行全面深入的核查处理。

    洞口县黄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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