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6
涉及单位: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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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7在娄底市蓝圃学校担任小学班主任和语文教学工作,五年期间娄底市蓝圃学校一直未依法缴纳社保,本人多次要求,娄底市蓝圃学校均不予理会。后经娄底市社保局认定劳动关系,在下达整改文书无果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13日按最低社保基数核算补交金额推送至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三个多月过去了,娄星区税务局一直没有处理这件事,本人拿资料去娄星区税务请求立案,工作人员以没有先例拒绝了我的合理要求。现本人实名举报,要求娄底市蓝圃学校依法为本人补交社保,并要求主管部门对娄星区税务局进行执法监督和依法对学校除以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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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玲秀: 您好!您通过“问政湖南”反映的“投诉娄底市蓝圃学校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诉求”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转交娄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3月24日,娄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李红星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至娄底市蓝圃学校与该学校主管财务负责人副校长廖晖协调沟通,送达网上信访基本情况登记表,通知其补缴社保费用。2025年3月27日,第二税务所所长刘志成与娄底市蓝圃学校法人代表钟红进行详细沟通,要求该学校为周玲秀补缴社保费。2025年3月28日,第二所税务所工作人员李红星将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娄星税社限缴通〔2025〕32号)送达至娄底市蓝圃学校。娄底市蓝圃学校回复将在近期准备召开董事会协调您社保补缴事宜。 感谢您对娄星税务工作的关心、监督与理解,如您对相关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致电0738-8322699(娄星区税务局)。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