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5
涉及单位:长沙市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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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5
涉及单位:长沙市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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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6日长沙鑫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长沙市雨花区大唐路176号鑫天御景湾花苑3栋2607房屋销售给我,当天收取了我部分房款,金额为80万元。该公司挪用了这笔80万元房款,这笔房款未用于办理该房产的网签手续,导致双方协商由我签订不平等协议后约定退款,直至今日还有42万房款及利息未退还给我。本人自2024年3月起信访及后期诉至法院至今,有行政执法权的长沙市住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管;税务局、甚至雨花区法院、雨花区公安局等都给该企业提供便利,利用法律的漏洞协助企业损害购房者的购房款,不对被告方采取任何有利于购房款执行到位的雷霆措施。比如雨花区法院法官刘华波、胡晖等故意推迟送达本人文书、执行异议审批时间拖延无答复、被告方可执行的财产保全故意撤回等等;雨花区公安局副局长师建伟在湖南省住建厅信访会议室变态说受雨花区区长的委托来化解这一矛盾,结果是他和雨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串通一气,在2025年的非工作日由某一法院划扣了自2023年起首封法院一直划扣不了的银行监管专用账户中的1100万元;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长沙市中院等判决该企业21位员工其中包括公司利益挂钩管理者一起捏造的600多万元工资,近期怕受法律的制裁只有18位员工申请该公司的破产,请管理者依法查处相关利益链,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刘光红,13667356***。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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