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8
涉及单位:郴州市中院、安仁县法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郴州市安仁县万福公馆小区规划严重违法,开发商违法变更规划,县政府已确认已违法变更规划,规划许可违法,提出意见,但自然资源局和开发商拒不接受。本人依合同解除合同条款及民法典、规划法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安仁县法院以“规划变更未影响房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 车位数量附合控制性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仅对工程项目提出指标性的要求,只要符合规划指标即应视为在规划许可内“驳回。事实上规划与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毫无关系,合同解除合同条款并没有以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为条件;车位数量与建设工程规划(修建性规划)严重不附,《规划法》第五十条及《规划设计变更条例》第四条已明确规划变更包括平面布局和空间形态的变更。
安仁县法官视合同条款及民法典、规划法不顾,强行枉判。二审法官全盘照抄一审,强行枉判。
经向多个司法界人士咨询,得知“因经济原因,政府要求判决偏向企业”。 虽然政府要求偏向企业,但并不等于要求枉法判决,且是严重违法违规的不法开发商。
本人投诉市中院,结果投诉被转到安仁县法院,安仁县法院推说中院已驳回,两院踢皮球。
本人寄中院法官判后答疑,按规定需5天内回复,但已十多天仍没回复。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