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3
涉及单位:张家界交警一大队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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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司机当时是用什么方式询问的,根据当时马路对面来接小孩的长辈描述,司机把小孩撞飞了一两米远,小孩随即站起身离开马路中间危险地带,避免二次伤害,司机看情况马上就驾车离开了,连车都没有下,还说询问了,并且无事两个字还特地打上双引号,是怕群众看不见吗?并且长辈还大喊了让司机停车,司机都没有停下,随即立马报警,这个可以根据车祸时间和报警时间证明。而且你们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上写的车祸时间,明显提前了很多,这又是不是故意为之?
如果当时不是公交车上有监控,肇事者是不是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把一个十岁的小孩都撞飞了,裤子都到地上磨破了,按照正常逻辑不应该下车看一下吗,这能算无事吗?
还有我开始并没有说这里面是不是存在受贿问题,你们的回复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还有个事我也说一下,根据事后跟当事人协商,也有听到肇事者说联系了某位领导等等的描述,我说这么多,只为了能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决,希望你们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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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事发当时,您小孩田某下公交车后,从公交车头突然从车头小跑横过马路,被一辆小汽车撞倒(行车记录仪已全程记录)。事发后,田某迅速站立并跑到对面。后经我队调查,事发后涉事驾驶人刘某某询问了田某情况,田某表示没事(民警事后调查,田某亲口承认,有执法记录仪记录)。另经全面调查,我队认定田某、刘某某分别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您对此认定结果不认同,向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调查后维持原认定。
如有其他疑问请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咨询,或拨打0744-8233344咨询。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