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2
涉及单位:临澧县人社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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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解决以下问题 :1、推迟了我退休时间四年;2、多收了我养老保险费2万多元;3、少算了我第一个月始发工资基数242元/月。
一、按本人档案的年龄,2004年8月份55岁特殊工种应办理退休,但临澧县人社局故意不让我申报,逼着我继续缴养老保险费,还要多交特殊工种费。直到2008年59岁才办理退休,推迟我退休时间4年。
二、本人实交给临人社45397.2元,临人社实存入本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单位)的只有24311.6元,相差21086.1元。对于差额,临人社只说了其中7580元(即4850+3000元)的收款理由,其余金额闭口不提。
1.曲解省政府文件,说4850元的“特殊工种费”是根据省文件多收的。现摘录湘政发(2006)7号文件:“…对于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要继续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省文件规定必须收的这笔钱是基本养老金,收之后是应存入养老金账户的,没要临人社偷走。但是他们却把这笔钱偷走了,没存入本人养老金账户。
2.对于往来收据收的6000元,临人社只说了其中3000元的收款理由。另3000元就闭口不提。说了的3000元也是胡说。他们说,收款的依据是临企改(2005)4号(临人社说是时任县长谭本仲等人指示的):要交清偿金,2008年退休的交3千元。①.临澧企改办的这个非法文件是违反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的;②因违法收费,故退还了多收江从礼、杨汉林、李悠进、王远茂等人的款。③况且我本应在2004年依法退休,也不在临企改(2005)4号文 规定的要交清偿金的2005~2009年的时段内。
3.临人社闭口不提还有采用电子表格单的收费等。白色表格单收费3136元、红色表格单收6千元、发票收400元等。
三、少计算我第一个月应发退休养老金的始发基数242元/月。我的待遇查询表中是1216.87元/月(“易联众"软件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但是临人社却说只有974.87元/月(手工计算填写)。然后说“是电脑系统出了问题"。并且自编了一个完美的算术题糊弄说2008年的974.87元加2009年116元、再加2010年126元就等于1216.87元。临人社显然在说谎。其实待遇表中本来就是电脑自动计算打印的1216.87元,而不是974.87元。理由如下:①临人社说2010年6月换系统,所以数据定格在2010年(即2010年6月)!但是2010年6月份根本就还没加工资(7月份才加),因此2010年6月份换系统时(即在数据定格时),还不存在加126元的情况。126元绝对不可能从后来的7月份跑到前面的6月份。②待遇表中的每一个分项的金额,都是“易联众"软件系统按湘劳社政字(2006)10号文件的算法计算出来的,最终汇总计算得出总数为1216.8元(也可列出公式手工计算)。③临人社耍了一个小花招,他们手工填列金额时,无视了此文件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所以最终只算出974.87元。④加的位置也不对,若依临人社的谎言,242元就应加在基本养老金974.87之后。然而,在待遇查询中,242元却列示在974.87之前。⑤尤其是:有相同的案例,王远茂待遇表与我的待遇表对照。王远茂的手工填列待遇表955.5元,电脑自动生成打印的待遇表1330.03元。若按临人社的说法:“这是系统问题引起的误会",那么王远茂的1330.03岂不是也“误会“了?事实上,临人社已承认了王远茂的1330.03元是正确的!故在2022年以前补给王10万元,之后每年再给王远茂六千元/年(有书面协议)。
本人多次请求解决问题,临人社虽假装纠错,其实并未真正落实。2022年,人社局李副局长蒙骗我在其拟定的协议上签字,说每年底补一点钱。然后谎称要到村部去盖章,飞跑大遁。只丢给我一张未完善的半截协议。此协议存在以下缺陷:
①.既没盖公章也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章。②.签协议时,李副局也没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③.协议缺失关键性内容:若临人社不履行协议时,如何处理。④.协议第四条非法限制我的合法权利:不准我“写信、走访、网上投诉"等。
当我去找相关部门负责人,请求将此“半截协议"完善、加盖公章并以合法的形式落实时,他们便一直拖延。
当请求其付款时,他们就捉弄我:①人社局首先不履约付款 → ②然后迫使我想尽办法、费尽周折同他们理论一番 ,愚弄迫使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每年都要冒着12月份的寒风霜雪,在各个部门奔走往返折腾 → ③之后人社局再扭扭捏捏要望城街道的一个自然人以私人的名义付款。就象一群跑江湖的戏子,互相配曲演戏,反反复复愚弄我,用一个无效的“协议",玩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套路,想把我拖熄火。 故此,请求临人社把解决问题的措施依法完善、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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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县人社局工作的支持!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