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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废机油桶被罚5万元钱

时间:2025-03-12

涉及单位:邵阳市环保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我叫罗国伟,是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的一名普通个体工商户,经营着一家小型汽修店。在此,我怀着诚恳的心情向您反映我遇到的一些困扰,期望能得到您的关注与帮助。

去年5月,我将汽修店从别处迁至现址。同年10月,邵阳市双清区环保局检察组跨区域前来执法,以我店后摆放两个废机油桶为由,对我处以5万元罚款。我虽深知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但此次处罚,实在让我难以接受。

首先,废机油的回收价格与处理费用不合理。我原本能以500元/桶的价格将废机油卖给其他回收者,然而环保局指定的回收方却仅出价300元/桶 ,并且我每年还需额外支付8000元的运输处理费,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我的经营成本。

其次,关于废机油桶的摆放问题。这些油桶在店后放置长达五个月,期间环保局指定的收油人员前来收油时,从未提出过摆放位置不当。检查当天,我们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初次检查,在未提前告知、未给予整改机会的情况下就直接处以巨额罚款,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再者,环保局认定废机油桶外有残留,下雨会导致废机油流入下水管道,严重污染水资源。但我一直将废机油密封保存,油桶即便有少量残留,也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且他们并未进行任何鉴定,仅凭主观判断就做出处罚决定,缺乏说服力。

另外,执法程序也存在问题。执法人员检查时未穿工作服,未出示执法证。事后我们扫描其证件二维码,无任何信息显示,疑似执法资格过期,这严重违反了执法程序。

最后,双清区环保局跨区域执法,在新邵县城检查了数千家,却仅对我一家进行罚款,这样的执法尺度让我深感不公。我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将此事发布到网络上,当地政府部门便找我谈话要求我撤下内容。如果处罚合理合法,为何害怕公之于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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