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2
涉及单位:乡政府,县信访局,公安派出所
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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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申请书
督办申请书
主管部门领导:
我叫王兴国,男60岁汉族农民住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要路沟乡,身份证号21142219660425291X电话15142973578。
本人因对关于“王兴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和息访协议书,有异议。提出以下两点。
第一。对违纪违法对待病人,却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追责。
在乡政府内违约,这是被,错误签字第一步。才会有,在建昌县信访局,暗箱操控第二步。结果就是用信访救助,掩盖赔偿问题,更奇怪的是,却能通过公证,逃责。
第二。变相给钱,不是解决赔偿。而是敷衍问题,逃避责任。
在我们这个地方,除了程序空转,就是枉法裁判,用信访救助就能掩盖赔偿问题。虽多次申请信访复查,却不予受理,没人管。反而却采取维稳打押。被监控,被软禁,被软暴力拦访控访,扣押身份证等等。
总之,基层相关责任单位,不作为,不依法依规,解决病人相关赔偿问题。凭什么,打押上访人。
此致
中央大督查
申请人王兴国,病人王东生的实际监护人
2025年2月
关于乡政府劫访
关于乡政府,接访变成劫访,上访人(我)遭报复暴力关押,不仅没给解决问题,而且还制造了,更大的问题。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当我提出有诉求的息访时,不被通过,继续关押,当我被迫提出,无诉求息访时,才给我办理的取保候审。更令所有人,都感到疑惑的是,本案至今还是谜案,悬案。特别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维权不维权,反而却成为有罪无罪的横量标准,为什么?
病人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维护,反而却对上访维权人打押,严重涉嫌非法拘禁罪。特别是,超期羁押,天理不容,关押我三十八天,至今也没有个正确说法,盖有建昌县公安局公章的五干元收据,至今还没归档,有待真相大白,案结事了。
面对公权腐败,维稳打押,却不给维权纠正错误,难道说,公权腐败,也能合理化吗?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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